今日返工夜晚7點幾左右去TOLIET(鵝頸橋公廁)
去去下,突然有人好大力拍門,話留左個電話喺入面,
我話等陣先,我去緊TOLIET, 佢繼續好大力拍門,
我再話等陣先,之後已經接近拆門咁濟,
出到去,我話痴線架,呢度香港嚟架,
可唔可以有D 禮貌,我唔介意你報警搜身,
之後佢搵左個人講我偷電話,我冇理佢,繼續洗手,
之後洗完手諗住走,佢擋住個門口,大叫我打人,
我冇理,我話"走開,你可以報警,咪郁手"
之後佢郁手,打左我幾把,扯住頭髮將我條頸扭去另一面,再㩒底我,用一隻腳踩住我一隻腳,因為頸扭住,
我出唔到聲,我唯一出左幾次聲係"報警""
點解咁多人睇住佢打我,可以唔過黎幫手",
佢不停講"你肯定成日偷人電話""你肯定成日打人",每次我出聲,就用膝撞撃我左邊肋骨,
到10-15分鐘左右(有人講點解可以成十幾分鐘先到)
警察嚟到,落口供,有一個香港女人(証人?)喺佢身邊。之後去醫院驗傷,佢被我抓損塊面,而我!冇表面傷痕!佢拉低我件衫果陣,我記得有反抗,但係唔係我抓,我唔肯定。
之後用"打鬥""拘捕"我去到差館,等左好耐,見第一個警察,佢話"對方有表面傷痕而你冇,你考慮簽守行為一年,可以下次簽保再答覆"。
到打指摸,有一個CID 話"呢個世界而家好發達架,呢幾日應該有好多片睇,我唔知你放左幾多人落嚟啦,總之因為你地都有郁手,所以你地係打鬥",我話"你話我放左幾多人落嚟係咩意思?",CID話"你自己諗下我講嘅係咩意思",我話"返返下工去TOLIET 比人打,你唔幫冇所謂,但唔係咁囉",CID 話"我有唔X幫你咩,咁你而家坐喺度做乜X嘢"之後不停用粗口閙,我忍唔住喊,我喊,唔係因為我驚、我懦弱,係因為我覺得好委屈!!一個返返下工嘅人比人咁打冇人幫、比警察屈,呢個係咩地方!
就因為對方係一個四、五十歲左右嘅阿婆!
一個大我身型一倍,手瓜可以㩒低一個人,再用膝撞嘅四、五十歲嘅大陸人阿婆!
所以我變左犯人? 所以我偷左人電話? 所以我比人打到咁都冇人肯行過嚟幫手? 所以我比個CID 講我唔知放左幾多人落嚟都要接受???
呢度係香港!!!
如果有人拍到片,可唔可以聯絡我,還我一個公道,一個香港應該有嘅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