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前妻後再自盡 !原來前夫早計劃同歸於盡!嫌犯不僅帶槍,為何還帶上巴冷刀與爆竹 ?
殺前妻後再自盡 前夫早計劃同歸於盡
(吉隆坡3日訊 )印裔男子竟持槍闖律師樓,連開2槍將前妻殺死,再朝太陽穴開槍自盡!
警方指出,該名印裔男子闖入律師樓尋找前妻時,身上帶著一個羽毛球拍手提包,在和前妻發生爭執後,隨即自手提包內取出自動短槍殺人,警方較後發現嫌犯不僅帶槍,還帶上巴冷刀與爆竹,顯見一早計劃與妻子同歸於盡。
這起雙屍命案是在今日下午3時許,在隆市金馬一帶的岑達拉大廈第16樓一間律師樓大門外發生。
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魯斯里高級助理總監今日傍晚在現場告訴記者,調查顯示,51歲的印裔男子拉美斯是在下午2時58分抵達大廈,在底層註冊後隨即乘搭電梯至16樓,並告訴律師樓接待員要和其前妻曼佳(46歲)交談。
「這名印裔男子在前妻出現後,雙方隨即以淡米爾語進行交談並發生爭執,期間兩人在律師樓大門外的電梯走廊引發衝突,印裔男子打開手提包掏出槍枝,向前妻連開2槍,較後再朝自己右邊太陽穴開槍,雙雙臥斃走廊。」
他表示,從2名死者遺體上看,女死者的右腳與後腰各中一槍,而男死者的左右太陽穴均有傷口。
「部分在場目睹兇殺情景的律師樓員工指出,案發時聽見至少4聲槍響,同時也聽見多次爆竹聲響。警方較後在走廊處發現至少4枚未燃放的爆竹。」
他說,女死者曼佳與男死者已經離婚5年,並在2年前在此律師樓任職普通員工;男死者在離婚後曾多次騷亂女死者,後者更曾在2012年因不堪騷擾而向警方報案。
他指出,男死者曾有一項持武器致傷他人前科,但調查顯示沒有私會黨背景,警方將在較後調查其持有的槍械來源。
2名死者的遺體在較後被送往隆中央醫院以進行剖驗。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