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圖上看,琉球群島呈流線狀散布於中國東海,主島距浙江沿岸不過千餘里。
古代中國漁民出海打漁時,對這個海外大島多有提及,其名字也因各朝而變化。
如《隋書》中將之稱為「流求」或「流虯」,《元史》稱之為「瑠求」,明清則稱之「琉球」。
因地理形勢的緣故,琉球在元朝末年形成北山、中山和南山3個獨立王國。
洪武五年時,明太祖派楊戴出使琉球,分別冊封了這三國國王,琉球也由此成為明朝的藩國。
數年後,中山國統一南北兩島,明朝正式冊封其國王為「琉球王」,這種藩屬關係,一直保持到清朝。
明清時期,琉球與中國的藩屬關係因日本的介入而在一段時期內出現過波折。
明朝中後期,日本豐臣秀吉北侵朝鮮時,曾派諸侯島津氏發兵三千征伐琉球,在俘虜了國王尚寧後,又令其向日本薩摩藩輸送錢財糧食,以供軍餉之需。
50多年後,琉球王擺脫了薩摩藩的控制,隨後又主動遣使到中國,請求大清皇帝冊封。當時的順治皇帝應允其要求,將琉球王冊封為尚質王,規定兩年進貢一次。
按:古代中國宗藩關係下的「進貢」,一則是表示臣服,二則是換貨貿易,在通常的情況下,進貢國的所得往往比貢物要豐厚得多。
由於地理位置的緣故,琉球與日本的關係也頗為密切,除了明末薩摩藩曾攻伐過琉球外,後來的日本也常借道琉球與中國交通。
明清時期,琉球也與日本發展貿易,薩摩藩一度將之視為屬下,由於古代航運條件的限制,清廷未予過問,而日本也未做進一步要求。
由此,琉球在中日之間的這種「兩屬關係」,維持了很長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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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因為琉球問題發生衝突,是近代以後的事。
1873年,琉球所屬的宮古島、八重山島漁民因風暴而漂流至台灣南部,後有54人被生番(即台灣原住民)所殺。
事後,日本向清廷提出抗議,稱琉球屬民被台灣人所害,而總理衙門卻以「台灣生番之地,置於化外,政教未逮」加以敷衍,日本人由此抓住把柄並在次年出兵征伐台灣。
當時的中國官員缺乏最基本的國際法概念。
事實上,琉球乃是中國的藩屬國,琉球漁民被台灣原住民所殺,此乃本國內政,日本豈有干涉之理?即便琉球是「兩屬之國」,日本也無權獨霸其管轄權。
再者,即使中國官員稱琉球漁民被殺系台灣生番,其所謂「化外」,也不過稱其未經儒家教化,並非是擱置不理,這並不能成為日本代琉球出兵的理由。
必須指明的是,征伐台灣的並非是日本政府,而是違抗政府命令的西鄉從道,其行為只能算日本地方軍閥所為。
在中方的強大壓力下,加上日軍在台灣感染時疫,西鄉從道不得不自行撤退,征台之舉完全失敗。
可惜的是,清廷在之後的談判中犯下一個重大錯誤,那就是在1874年的《中日北京專條》(又稱《台灣事件專約》)上,寫有:
台灣生番「將日本國屬民等妄加殺害」;「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中國不指以為不是」等語。
如此,從而造成了一種外交事實,即凸顯了琉球與日本的特殊關係、日本有權保護琉球之後果。
清廷在這次事件中的妥協,主要原因是當時缺乏可供出洋作戰的戰艦,而這也成為中國近代海軍之發軔。
從那一年開始,李鴻章便開始從英國、德國購買或者建造軍艦,以期捍衛遼闊海疆。
然而,打造一支近代海軍,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功,而此時的日本抓住時機,加快了吞併琉球的進程,這就是所謂的「琉球處分」。
1875年,日本權臣大久保利通以「替琉球討伐生番」的名義,將琉球三司官池城安規等召至東京,要求他們停止向清廷朝貢並不再接受清廷的冊封,撤銷在福州的琉球館,今後琉球的外交事務統由日本外務省負責等。
琉球三司官以害怕冒犯中國的理由拒絕了大久保利通的提議,要求仍按傳統習慣行事。
但是,對於清政府的強烈抗議,日本充耳不聞。1879年3月,日本政府對琉球下達「廢藩置縣」令:
「琉球藩舊服王化,實賴復育之德;今乃恃恩挾嫌,不恭使命……茲廢該藩,移置尚泰東京府下,賜以第宅。且以尚健、尚弼置於華族之列,俱置籍東京府,著所司奉行。」
由此,日本將琉球王尚泰抓到東京軟禁,琉球群島也被日本鹿兒島縣與新設置的沖繩縣一分為二:北部數島併入鹿兒島縣,餘下諸島則成立新的沖繩縣。
這就是琉球變成沖繩的基本歷史脈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