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回公道 ! 誹謗案庭外和解 !《新海峽時報》與律師 , 向安華和卡巴星遺孀道歉 !

@ 2017-01-09

討回公道 ! 誹謗案庭外和解 !《新海峽時報》與律師 , 向安華和卡巴星遺孀道歉 !

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起訴《新海峽時報》與律師誹謗案達致庭外和解,第一答辯人南日星在庭內向安華及行動黨已故前主席卡巴星遺孀念出道歉聲明,第二至第四答辯人則將負責6萬令吉堂費,《新海峽時報》將在本月10日或11日刊登道歉啟事。

過後,安華於下午5時左右,在獄卒和警員圍起的人牆押送下步出法庭。

安華一臉笑容,頻頻揮手向庭外支持者示意,眾人不斷高喊「烈火莫熄」口號,安華也隨著支持者大喊口號。

當安華準備進入車子時,還有支持者蜂擁而上跟安華握手,安華也在重重包圍下,嘗試與眾人握手,情況一度混亂。

隨後,安華在一片口號聲和掌聲中,乘車離開法庭。

人民公正黨主席拿督斯裡旺阿茲莎,感謝卡巴星家族,為安華及已故卡巴星討回公道。

「我也感謝檳首長林冠英抽空出席,這些對我們來說是很大的精神上支持。」她在法庭外受詢時,這麼說。

也是安華妻子的旺阿茲莎說,他們一家人得以在法庭內與安華相聚,但主要都是討論案件。

安華於2015年8月20日通過代表律師,針對《新海峽時報》指他「賄賂法官及副檢察司5000萬令吉」的報導及一則評論,入稟法庭起訴律師南日星、《新海峽時報》記者雷淑貞、記者Adrian Lai及《新海峽時報》誹謗,索償7000萬令吉。

入稟書中指出,該報章在2013年8月6日及2014年2月3日所刊登的題為「證明你沒有什麼要隱藏」報導及另一則評論,含有誹謗成分,前者的署名報導記者為雷淑貞及Adrian Lai。

入稟書指出,有關報導影射安華不專業、貪污、不誠實、沒有誠信、繳付5000萬令吉給卡巴星律師、賄賂法官及副檢察司等,破壞其名譽。

起訴人分別向第一至第四答辯人,索償1000萬令吉、500萬令吉、500萬令吉及5000萬令吉。

去年,南日星向法庭申請撤銷此案,唯同年8月遭高庭法庭羅絲拉育駁回申請,當時,南日星被諭令必須在14天內繳付4000令吉的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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