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指被男友虐打案」! 被告林偉倫開腔駁斥討清白 ! 原來阿盈沒被虐打,還多次出軌。。。。。。。

@ 2017-01-07

「女友指被男友虐打案」! 被告林偉倫開腔駁斥討清白 ! 原來阿盈沒被虐打,還多次出軌。。。。。。。

案中男主角林偉倫,首度開腔駁斥阿盈對他的指控。

(檳城6日訊)「因自己太心軟,一直收留阿盈,最終惹上官司!」

「女友指被男友虐打案」;案中被告林偉倫昨日獲保釋外出後,今日首度開腔,逐一駁斥女友阿盈的指控。他說,都是當初太心軟,看見阿盈無家可歸,就收留對方,最後被對方誣賴虐打。

林偉倫(30歲)強調,清者自清,既然已被帶上法庭面控,一切交由法官審訊,他將在法庭上,為本身討回清白。

早前化名「阿盈」的柔州女子陳慧玉,報案指遭男友阿倫虐打,且遭熱水燙傷,事後由公眾揭發此事。

原本被安頓在慈善機構宿舍的阿盈,於上月30日偷跑出來,指她擔心男友會坐牢,她不想告男友阿倫了,之後,阿盈便在阿倫父親家暫住至今。

發現阿盈多次出軌

案中男主角「阿倫」今午在住家接受中文媒體聯訪時說,昨晚回家後,看了很多關於此案的報導,發現阿盈對媒體所指的大部分內容都不實,所以他要站出來駁斥,讓大家自行判斷,誰是誰非。

他說,他和阿盈確實是通過交友網站相識,兩人在電話聯絡近2個月後,阿盈指要來檳城找他,去年5月3日是他們第一次見面。

他說,當天獲悉阿盈是離家出走來檳,就帶對方去警局備案,指沒拐帶阿盈,是對方自願前來找他。

他說,後來在交往三四個月後,發現阿盈多次出軌,對他不忠,且一直自殘,他向阿盈提出分手,並買巴士車票送阿盈回柔佛。

「但阿盈回去3個星期後,開始致電給我,指要回來檳城跟我同居。」

他說,阿盈回來後,期間他們一直分分合合,直至事發後,他被警方逮捕。

阿盈手臂刀痕是自殘

阿倫澄清,阿盈雙手臂上的刀痕,都是阿盈本身自殘造成,他不曾用刀割阿盈的手。

他說,他甚至因為阿盈常在他家自殘,基於自身安全問題,到警局報案。

他說,阿盈剛來檳城時,雙手並沒自殘的傷痕,因後期阿盈承認出軌,他就開始對阿盈冷漠。

「阿盈自殘的原因,包括發現我跟女性友人通電話、我對她冷漠、我叫她回柔佛、我叫她去父親家住等。」

沒逼對方

他強調,每次阿盈自殘時,都在他家,但他不曾親眼目睹,是事後看到地上血漬和阿盈手上的傷痕才獲悉。

他說,阿盈手背上的「愛的文身」,是獲阿盈同意,他沒逼對方。

「我本身有經營網絡買賣生意,但收入不穩定,確實曾跟父親討錢,但都是數十令吉,非報導所指的數千令吉。」

針對阿盈要銷案一事,阿倫說,其代表律師的意見是指阿盈有權去銷案,但法庭也有權繼續審訊。

還愛阿盈?沒正面回答

「我還愛不愛阿盈,還是阿盈是否還愛我,相信你們(指記者)心中有數。」

阿倫受詢及是否還愛阿盈時,他不願正面回答,僅說相信記者會有答案,他不必說出來。

他說,週四(5日),阿盈與父親一起到法庭接他離開,事後3人去找律師,談論有關案件的事。期間,阿盈向他說對不起,指她要回來他家,要求復合。

他說,週五早上,阿盈也用公共電話不停撥電給他,之後又出現在他家門外。

他說,他此刻的心情很無助和複雜,也感到很壓力,因自事發後,外面有很多閒言閒語,都一面倒指向他。

「相信每個人都有判斷力,如果我對阿盈真的不好,如果我真的虐打阿盈,為何阿盈還要一直回來找我,這實在不合理,也說不通。」

阿盈2天出現阿倫家

阿倫面控當天,推事曾警告阿倫不能以任何形式去騷擾阿盈,但阿盈在阿倫週四(5日)獲保外後,連續2天都出現在阿倫家外。

阿盈向記者聲稱,她遭阿倫父親趕出家門,隨後阿倫致電向父親求證時,父親在電話中指等下會來載阿盈。

不久,記者目睹阿倫父親駕車前來,並停在阿盈身旁,一直叫對方上車,指要載她去用餐,但阿盈拒絕上車。

事後,阿盈又說不想再住在阿倫父親家,因對方一直嘮叨她,所以她不喜歡再住阿倫父親家。她也不要回柔佛,她決定一個人在外「流浪」。

她說,男友阿倫是好人,希望回到對方身邊。

詢及遭熱水燙傷一事,阿盈指她不想再提起此事。她也聲稱週四晚上,她曾與阿倫見面,雙方在阿倫家交談。

阿倫則說阿盈確實來找他,但雙方並沒任何接觸。

甫認識孩子不是我的

「孩子不是我的!」

阿倫指出,阿盈對外聲稱懷了他的孩子,且被迫去墮胎,但他才認識阿盈不到一個月,驗身報告顯示阿盈懷孕至少45天和不超過60天,試問孩子怎麼可能是他的。

他說,兩人剛開始同居交往時,確實和平相處,之後阿盈親口承認曾多次出軌,雙方感情才生變。

他說,他清楚記得他與阿盈交往第24天後,阿盈指沒來月經,所以帶阿盈去醫院檢驗,最後報告顯示,阿盈已懷孕至少45天。

他說,他曾懷疑阿盈有憂鬱症,所以帶對方去醫院檢查,豈料當他辦妥阿盈入院手續後,阿盈竟從醫院偷跑離開,隔天才回來。

「這種從醫院逃跑的情況已發生2次,所以2次都無法檢驗。」

他說,當初阿盈來檳城找他時,身無分文,只拿著一個裝滿衣物的大包包。之後兩人的同居日子,都是他在照顧阿盈,提供吃和住宿。

發誓未拿過阿盈薪水

「我膽敢向天發誓,我不曾取走阿盈的薪水!」

阿盈在事後受訪時,曾指因男友阿倫取走其2個月共1800令吉薪水,導致她沒錢吃飯,才會去偷男友的錢。

阿倫指出,阿盈在說謊,他根本不曾取走阿盈的薪水,而且阿盈根本沒有拿過高達900令吉薪水。

他說,阿盈之前在新光大廣場不同的商店打工,但沒有一份工做超過7天。她工作過的商店包括童裝服飾店、鞋店、內衣店、素食餐館和土產店等。

「阿盈試過首日上班就偷東西,被發現後遭辭退,有一些工因只做了一兩天,所以沒薪金,阿盈僅拿過數十令吉的薪水。」

他說,他也不曾取走阿盈的手機,是阿盈本身弄不見手機,之後他也借本身的手機給阿盈用。

「但後期阿盈常用我的手機去認識其他男子,甚至一度跟人接洽性交易,我才不再藉手機給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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