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被中國皇權壟斷,而德意志皇帝的「鷹」卻恰恰相反

@ 2016-12-28

一東一西的中國與德意志,都曾建立過普世意義上的宏偉帝國,並且這兩大帝國都專一地選擇了各自的動物形象作為皇權的圖騰。

在東方,我們選擇了龍。這是一種起源於商周、定型於漢代的虛擬動物形象,在宋人羅願所作的《爾雅翼》中,有「釋龍」為:「角似鹿、頭似駝、眼似兔、項似蛇、腹似蜃、鱗似魚、爪似鷹、掌似虎、耳似牛」。而在《說文解字》中龍有「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更為神通廣大。

德意志的圖騰「鷹」,源自羅馬帝國的鷹標誌。這是一個真實的自然界動物形象,即使後期出現「雙頭鷹」,也是在原動物形象的基礎上加了個頭,跟東方腦洞大開的動物拼湊想像力還差了一大截,但是與能上天入地的神龍一樣,雄鷹在此也被賦予神力。

不管是龍還是鷹,都能騰空而起,稱霸天際,上可以「通天」,下可以「制地」,因此都被東西方皇帝各自所擁抱,將其納入自己的皇權化身,且看兩廂的多多相似之處。

中國的皇帝自稱「真龍天子」,德意志皇帝將自己成為羅馬鷹神「朱庇特」;中國的皇帝駕崩叫作「乘龍升天」,羅馬皇帝的葬禮上也會放飛一隻精挑細選的雄鷹,象徵其背負著先皇的靈魂上天永恆;中國的皇帝登基即是「龍袍加身」,德意志皇帝也有「鷹袍」;中國皇帝的玉璽上雕刻著手握大權的龍,德意志皇帝的印章上也有鷹的紋章。

以上是一樣,但是不一樣的地方似乎更加有趣:

從秦朝大一統後,龍的標誌一直被皇家所壟斷,只作為最高權力的宣誓而出現,除此以外的階層不得擅越。龍袍作為天子的象徵,甚至可以代替本尊。在京劇《打龍袍》中,宋仁宗生母李後令包公替她責打「不孝」仁宗,「包公不便以臣打君,乃以仁宗的龍袍代之」。

歷朝歷代皇帝對於龍袍和龍的紋章都是絕對的壟斷,這其中雖然因為人心對龍紋的虛榮慾望偶有變通,如宋代一品高官可以以「青衣畫降龍」(而升龍的形象依舊只能歸屬最高皇權);元朝時期「四爪、三爪龍可以為民間所用」,(而兩角龍則是皇帝專用);明朝時候皇帝賜朝臣「蟒袍」,作為龍的山寨版以滿足對權力的潛在炫耀。

除此以外,私穿龍袍,幫助其印染、縫製者,都是意圖謀逆的重罪:明嘉靖年間,奸臣嚴嵩被治罪抄沒家產時就有「大紅妝花五爪雲龍過肩緞二匹」之罪;清朝第一大權臣多爾袞死後因私藏龍袍被鞭屍,類似因此被治罪的不計其數。

而在德意志的歷史上,他們的邏輯則相反:效忠吾皇,就要跟著吾皇的節奏。我用鷹紋,大家也要一起用。

所以在十二世紀德意志皇權強盛之時,旗下的諸侯紛紛以鷹作紋章表示對皇帝的衷心,而當皇權逐漸衰落,也就是在十三世紀的時候,各種各樣的個性紋章開始出現,表示著諸侯對皇權的疏離:如金獅紋章、黑熊紋章、各色條紋等,如下圖候選帝中:

從左到右的人物和代表紋章依次為:科隆大主教(黑十字),美因茨大主教(車輪),特里爾大主教(紅十字)、普法爾茨伯爵(金獅),薩科森公爵(菱形花環)、布蘭登堡邊境公爵(紅鷹)、波西米亞國王(白獅),他們聚在一起,即可以不經過教皇加冕而選舉德意志皇帝,皇權的衰落和分裂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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