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非法賺取約8千萬令吉的新加坡銀行家楊家偉嗎?如今他4罪名全成立!打臉了~看來有隻雞該睡不著咯……

@ 2016-12-23

瑞意前職員涉1MDB洗錢案·楊家偉4罪名全成立

贊助商連結

國家法院法官黃炳鴻,今天下午裁定新加坡瑞意銀行(BSI)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33歲)的四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全部成立。

贊助商連結

(新加坡21日訊)國家法院法官黃炳鴻,今天下午裁定新加坡瑞意銀行(BSI)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33歲)的四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全部成立。

法官指證詞不可信

法官說,被告是不可靠證人,證詞不可信。涉一馬公司洗錢案的楊家偉聞判時,神情鎮定。

本案今年10月31日起開審。法官在控方九名證人完成供證後,裁定楊家偉表罪成立,而楊家偉也選擇上證人欄答辯。

贊助商連結

12天審訊在上月22日結束,展至今天讓法官裁定楊家偉四項罪名是否成立。

控辯雙方目前進入內堂,跟法官討論判刑日期。

楊家偉四項罪狀詳情如下:

三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一、指他今年3月27日,要男子吳思偉向警方提供假資料,稱轉入Bridgerock和GTB投資公司的款項是吳思偉的投資。

二、指他在同一天,要凱文向警方提供假資料,稱吳思偉轉入Bridgerock和GTB投資公司的款項是吳思偉的投資。

贊助商連結

三、指他今年3月企圖妨礙司法公正,要喬斯(Pinto Jose Renato Carvalho)銷毀他的膝上型電腦,以及不要來新加坡,以免被商業事務局傳召問話。控狀指該台膝上型電腦貯存被告和Amicorp Group交易往來的證據。

有關控狀的刑罰是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一項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

指他在同一個月,教唆喬斯蓄意妨礙司法公正,唆使喬斯告訴阿洛伊修斯(Mun Enci Aloysius)若被商業事務局問起,告訴該局他不清楚被告是否與Amicorp Group有交易往來。

贊助商連結

如果罪成,刑罰是上述刑罰的四分之一。法官明天下午三點判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