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封建統治時期,刑罰充分施展了十八般武藝。古今中外的「酷刑」種類不勝枚舉,大多都令犯人生不如死,觀者聞之森冷、望而生畏。在刑罰的舞台上,有太多令人心驚肉跳毛骨悚然的案例。無法想像這些酷刑用在己身又會作何感受。
古代的刑法可謂千奇百怪,手段極其殘忍,種類繁多。在我國古代刑法中,宮刑、刖刑、斬首、腰斬、絞殺、梳洗、烹煮、剝皮、凌遲、車裂等酷刑有中國古代的十大酷刑之稱。而其中又以凌遲、車裂等刑法最為殘酷。
明代最常用的刑罰就是「凌遲」,也稱作「陵遲」,是指山陵斜坡逐漸低下,含有慢慢之意,俗稱「剮」。因其規例在千刀之上,「凌遲」還稱為「千刀萬剮」。行刑時,劊子手手持磨得鋒快的鐵鉤、利刃,三聲炮響後便開始,規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剮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條一縷,密麻集群,猶如刺蝟。初動刀時,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血都從這裡流出去了。「凌遲」後將受刑者五臟、軀體、頭都吊在杆上示眾,監刑官向皇帝報告刀數。其中一代忠良袁崇煥和太平軍翼王石達開算是受凌遲之刑最悲壯的對象。
車裂又稱「五車裂」,古代用五匹馬或牛拉扯裂人的頭和四肢,拉扯的而是活人,俗稱「五馬分屍」. 當五匹馬拉扯時,人體最薄弱的環節易撕裂。因此,兩隻上肢和頭部會先被扯掉,剩下的就是兩隻腿和軀幹了。當一條腿扯掉時,另一條腿就和軀幹在一起,就無法分離了。最早使用車裂的是秦惠王,據說商鞅被謀舉反,後逃魏不成,與其徒弟舉兵攻鄭,兵敗被俘,後被處以車裂之刑。相比於凌遲,車裂也就不那麼恐怖了而且人死的也更快。
刑罰本就是懲戒之用,但是統治者卻用酷刑當做鞏固自身利益的變態手段。這些五花八門的酷刑,最後只是對人造成身理和心理上造成無法磨滅的摧殘,成為刻意摧殘人性,滿足某些統治者殘忍、變態心理的工具,真是慘無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