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華肛 交案翻案失敗 需服刑至2018年及出獄後禁止參政5年!
公正黨顧問安華推翻肛 交指控的願望再度宣告破滅!
聯邦法院今日維持安華被判肛 交罪成的裁決,換言之,安華將繼續被扣押雙溪毛糯監牢服刑,直到刑期屆滿為止。
安華說,聯邦法院今日的裁決並不意味這已是絕路。安華重申,他是無辜的。安華語帶雙關的說,他暫不會考慮尋求國家元首的寬赦,並表示其律師團很快會對外公布他們的下一步行動。
安華是於2015年2月10日開始被送入雙溪毛糯監獄服刑,迄今已有1年10個月,若他在獄中行為良好,以及扣除所有假期,安華最快可在2018年中刑期屆滿後獲釋。
根據聯邦憲法第48(3)條款,即使安華順利在2018年中出獄,他將被禁止參政5年,甚至不可能趕上下一屆全國大選中的列車。
以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丶東馬大法官丹斯里李察馬拉尊丶丹斯里哈山拉丶丹斯里阿布沙末及丹斯里扎哈拉組成的聯邦法院五司是於今早一致裁決,
聯邦法院是於2015年2月10日駁回安華針對肛 交罪成及入獄5年所提出的上訴申請,安華竭盡其上訴途徑,剩下的唯一法律途徑是要求聯邦法院檢討本身的判決。
隨著聯邦法院駁回安華所提出的最後上訴申請後,除非獲得國家元首的寬赦,否則安華將繼續留在監獄內服刑,直到刑期屆滿為止。
69歲的安華被控於2008年6月26日下午3時10分至4時30分,在白沙羅高原瑟迪亞卡西99路的迪沙白沙羅公寓11-5-1單位,蓄意與當時23歲的前助理賽夫進行違反自然性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377B條文。
吉隆坡高庭於2012年1月9日宣判安華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他,不過,上訴庭在2014年3月7日推翻高庭裁決,一致裁定安華肛 交罪成,必須入獄5年。
朱基菲里說,安華所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是毫無理據的,所以他們拒絕檢討法院判處安華肛 交罪成的裁決。
【安華肛 交案】聯邦法院宣布維持原判! 安華:這不是絕路!
公正黨實權領袖安華肛 交案上訴結果出爐!聯邦法院五司宣布維持原判,必須繼續在監獄服刑,直至刑期屆滿!
根據星洲日報, 馬來亞大法官朱基菲里念讀長達62頁的書面判詞時闡明,安華是基於政府介入司法,以致判決出現不公,要求法院重新檢討裁決。不過,他指出,法院並沒有審核這項裁決的權限。
朱基菲里透露,只有司法程序出現不公,聯邦法院才會允許審核判決。
他表示,安華投訴首相辦公室在聯邦法院做出判決的幾分鐘後,就迅速發表聲明的做法具有陰謀,但這項指控理據不足。而安華指控主控官沙菲宜偏袒的說法,同樣無法拿出實質證據。
為此,聯邦法院拒絕檢討法院判處安華肛 交罪成的裁決。意味著,安華將繼續被扣押雙溪毛糯監牢服刑,直到刑期屆滿。
無論如何,安華表示,聯邦法院的裁決並不意味這已是絕路,他將會律師團商討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