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在東亞犯下了滔天罪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勝國是有資格向日本討要戰爭賠款的,日本也有義務向這些國家支付賠款,從而彌補戰爭帶來的損失,在討要賠款的過程中,東南亞有一個國家,提出向日本要八十億賠款的要求,不過遭到了日本的拒絕,這個國家一天內就處決了十多名日本戰犯,這是哪一個國家呢?
這個國家就是菲律賓,1941年12月8日,日軍偷襲美國珍珠港,偷襲了珍珠港後,日軍就開始進攻美軍控制的菲律賓,不到一個星期,日本就占領了菲律賓,在第二年五月份的時候,日本把菲律賓的美國人全部趕了出去。
到了二戰末期的時候,美國人又重新獲得了在太平洋的主動權,並於1945年2月進逼菲律賓首都馬尼拉,日本人窮途末路,開始了對菲律賓百姓的屠殺。美軍在進攻馬尼拉的時候,日軍在城內進行了一個月的大屠殺,造成10多萬貧民死亡,日軍在殺害貧民的過程中,為了節省彈藥,採用的是集體屠殺的方法,這在美國人截取的情報中可以知悉。
日本人在菲律賓的大屠殺,可謂毫無人性,在聖保羅大學,一次殺害了近千名兒童,日軍哄騙孩子們吃食物,然後向孩子們仍手榴彈,之後再用機槍掃射,特別是日軍在巴石河南岸的屠殺,日軍命令男女並排,男子直接機槍掃射,女子被強姦後再射殺,這場屠殺中,日軍死掉了一萬兩千多人,菲律賓的貧民死亡大約15萬,後來的菲律賓總統艾爾皮迪歐·季里諾的妻子和三個女兒都死在了這場大屠殺中。
在戰爭結束後,季里諾總統向日軍提出80億賠款的要求,很快日本人就拒絕了,這一拒絕,惹毛了菲律賓人,季里諾總統當即宣布處決日本戰犯,一天之內14名戰犯就全部被處死了,這時候的日本人招架不住了,趕忙找美國人前來講和,最後日本和菲律賓簽訂和平條約,日本決定向菲律賓賠5.5億美元,分十年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