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到新加坡租房遇到爛二房東!連客廳燈、風扇都不准用...

@ 2016-12-03

這個房子是我來新加坡後第四個月,因為公司一同事住這兒,所以就被介紹過去了。現在我已經搬出來了,來總結下這個坑爹蛋疼的房東怎麼的坑爹。

二房東,男,年齡大,初步斷定50左右,做事獨斷不講理、自負。

(1)好色

這個不用我說,其他房客都能看出來,雖然沒對我造成傷害,不過說明他人品差到極點。

(2)不公平、不等價待遇

晚上下班後我在客廳大的桌子那兒上網時候,不准用燈,不准用風扇。時間從2014年大概4月到2014年9月22號。一樣出房租費用,限制我用電用風扇,給的理由竟然是費電!

不過女孩子,尤其是他喜歡的女孩子用的時候貌似就不費電了。而且還有用完風扇不關的,當然這個是我看到的,自然我不會去關了。基本情況說下,這個房子裡除了我和房東住一起外,還有兩對夫妻,其餘十多個都是女生。

(3)限制人身自由

從2014年9月22號起,房子新來一個男租戶。他是在床上上網,然後老坑爹房東竟然也要我去房子上網,不准再在客廳桌子上用電腦。我已經默認不開燈不開風扇不用電,得寸進尺還逼迫我,給的理由竟然是我占用別人地方,別人吃飯空間不夠用。只是想問我用電腦是晚上9:15以後,我在那裡用電腦一年多,有誰多少次是晚上那個時候還大擺筵席吃飯,我倒是沒見到幾個!

(4)惡意誹謗

2014年9月24晚,你誹謗說我用了你的沐浴露!還說我用別人大米!

嚴重誹謗!我自己有兩瓶,還有香皂四五塊,有必要用你的?再說我明年3月份合同到期,這個東西是金子嗎?我回國時候還能帶回去?至於大米,笑話,別人東西丟了是我的事,我的東西丟了你說過沒有,蔬菜、牙膏、油、調味品!這些東西丟了,以前我不吭聲,因為我知道出來混合租就這樣,我不說不代表沒有發生。

一般我兩袋5KG大米用37天左右,比個月多但不到40天,坑爹房東說我連續吃了兩個女生的大米,可問題是已經到十月底我已經用了第二袋米了,而且快要用完。這樣的情況那些米我是當糖吃著不撐啊,有誰能吃那麼多大米,再說一袋米才多錢,至於嗎?!這就是他的無理取鬧!!!

不過我現在已經搬出來了,分分鐘找了四個房子,條件都比他的好,對了,我和前房東住的地方,就是客廳用床墊隔的垃圾隔間,不通風、

沒有燈,晚上基本就是黑摸。

在兀蘭找房子的都注意別掉坑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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