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到了39歲才嫁出去!原來她16歲叛逆離家丶當豔星是這種原因,還為了一句「我是台灣人」慘遭中國人霸凌…

@ 2016-11-16

最近「舒淇」很火紅!因媒體稱她在出席電影《聶隱娘》戛納首映時,對被標為「中國人」感到不滿,並要求改為「台灣」,並且對媒體表示自己是台灣人。這番言論一出,讓許多中國網友不爽,還群起灌爆她的微博,讓人見識「網軍」力量。

不過,後來舒淇的經紀人出面澄清,指舒淇根本沒說過這話,還發出下列聲明:

「本公司就今天媒體公開發放以『被標中國籍舒淇對外媒喊:我來自台灣!』為題的報導,當中內容均嚴重失實。對於此次媒體的失實報導,已嚴重影響舒淇之形象和聲譽。」

而22日晚上11時左右,舒淇也分別於微博及臉書留言,寫道:「我以為的世界是美好的。我還是相信和平是愛的基本標準,我的信念裡只有將我的作品努力的做好,只想給大家看到最好的作品。其他無所求。」

很少有人會想起,今年舒淇已經39歲了…

在同時出道的女星,結婚的已經結婚,生子的也已經生子,如今的她,還孑然一身。這次戛納,舒淇憑藉《聶隱娘》走在戛納的紅毯上,腳步輕盈,一顰一笑都足以傾城。她曾笑說:「能走到今天,覺得自己的人生是一個奇蹟。」

她的經歷,即使不是傳奇,也是故事。不會迴腸蕩氣,但會刻骨銘心…

16歲那年,叛逆的她堅決地離家出走,頭也不回…

舒淇很小的時候,因家境清寒,便不再讀書,脾氣還硬硬的,經常和父母吵架,她常常離家出走,希望可以找到一條通往外面世界的路,直到16歲那年,舒淇看到母親在為弟弟上學四處借錢,她突然決定我要賺錢養家…

剛到香港,舒淇沒多少錢,找了間不足20平米的地下室住下。香港夏天很悶熱,地下室不通風,白天還好,晚上睡覺只能用硬紙殼來搧風,硬紙殼軟了,她又起身去外面弄一個新一點的紙殼…

那時舒淇最大的問題是不會粵語,為了找工作,她只能天天對著電視機練習。偶然之中,舒淇被星探發現,進入娛樂圈,當業餘模特,可一次盲目聽從經紀人的安排,自此,她的人生留下了豔星的烙印…

16歲賺錢養家,她說:「我為家人而活…」

舒淇接拍豔片的原因很簡單,她要養家。那時家裡窮,沒錢,弟弟還要唸書,奶奶要看病,16歲的她,就覺得自己身上責任重,她要養一家人,用舒淇的話來說:「我為家人而活。」

豔片玉蒲團大熱後,舒淇的豔星身份,再無翻身可能。舒淇曾對經紀人說,很羨慕張曼玉,但也知道自己走的路和她完全不同。

1996年,她的努力,終於擺脫了豔星的身份…

1996年,導演爾冬升找她拍《色情男女》,講一個三級女演員的故事。爾冬升讓她和哥哥對戲,哥哥也十分鼓勵一直很緊張的舒淇。隔年,舒淇以這個「過去自己的翻版」,獲得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新人和最佳女配角獎,成為香港電影史上唯一拍豔片獲此殊榮女豔星。

1998年,她愛上了黎明,而他卻不給她一個名分…

事業峰迴路轉之際,舒淇遇到了她第一個男友,黎明。1998年他們因電影《玻璃之城》擦出愛的火花…

因介意舒淇「背景」,黎明從來不肯承認戀情,而舒淇就在他身邊默默當了7年「無聲女友」…

那時黎明因為介意舒淇的背景,所以從來不肯公開承認戀情,不厭其煩地向媒體澄清「我和舒淇只是朋友」,而舒淇就在身邊默默當了7年的「無聲」女友,她說自己不在乎,她很篤定,她不會後悔,可一個女人最美的年華能承受得住幾個7年…

與黎明相愛,卻被粉絲罵不要臉,還遭到黎父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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