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落幕,特朗普獲勝。但截止
2016年11月11日,據美聯社的數據,希拉蕊共獲得60274974票,特朗普59937338票,希拉蕊比特朗普多拿了34萬票,為什麼當總統的是特朗普呢?原因就在於美國的選舉人團制度。美國選總統,的確有個步驟是一人一票來投的,但最終計票,是按「選舉人票」計算的。
其實,美國的國父們從一開始就不信任一人一票的民主。他們認為,選民很容易被政客忽悠,因此需要少數精英來進行明智的判斷。於是,美國每個州都分到了不同數量的「選舉人票」,總共538張,誰拿到270張,誰便獲勝。
然而,現實卻並非按照美國國父們的本意發展。在歷史實踐中,選舉人團極少違背選民意志,幾乎都是選民想投誰,選舉人團就投誰。
而設計「選舉人團制度」的另一個原因,是當初為了拉攏人口較少的小州加入聯邦。選舉人團制度保證了小州的權益,在選舉中給了小州更大的權重。
這便會導致今年大選的「少數票總統」狀況。
特朗普這樣的「少數票總統」,在美國歷史上一共出現過5次,分別是約翰·亞當斯(1825-1829,括號中為任期,下同) 、拉瑟福德·海斯(1877-1881)、班傑明·哈里森(1889-1893)、小布希(2001-2009)以及特朗普。
美國《紐約時報》網站11月10日刊出題為「選舉人票制度遭到如此痛恨,為何還被容忍?」的報道稱,早在2000年美國前任總統小布希靠著「選舉人票」打敗戈爾時,希拉蕊就曾立場鮮明地表示,「我相信,民主應該真實反映人民的意願。對我來說,這意味著,是時候拋棄選舉人團,用普選制度取而代之了。」
美國新聞類博客網站「mediaite」9日刊出題為「系統失靈,為何『選舉人制度』該退出歷史」的文章稱,這個幫助特朗普贏得選舉的「選舉人制度」,已經落後於時代。
那麼,這一制度能取消嗎?按照美國現在的體制,修憲難如登天,而且,小州才不會答應呢~
改革前景
據華盛頓郵報與哈佛大學2007年的聯合調查,72%的美國選民認為選舉人團制度已經過時,希望將總統大選改為直接選舉。但政界對制度改革的熱情則遠沒有這麼高昂。在主張維持現狀的人中,一部分是因為前述的種種理由,不過更多人還是出於利益上的考慮:搖擺州議員自然巴不得本州獲得儘可能多的政治資源,但一部分非搖擺州的議員同樣不希望本黨在州里的絕對優勢因為制度變更而遭到削弱;一些民主黨議員擔心,由於美國選民整體上偏向保守,總統直選將對保守派的共和黨更為有利,而一些共和黨議員則擔心,少數族裔人口的迅速增長,會讓更受少數族裔青睞的民主黨在直選制中勢不可擋。
由於「選舉人」這一設計是明確寫在憲法裡的,而修憲的門檻又實在太高,需要在參眾兩院分別獲得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因此歷史上多次修憲廢除選舉人團制度的動議,都僅僅因為少數議員的抵制便胎死腹中。其中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1969-1970年,修憲動議在眾議院以339:70的絕對多數得到通過,並獲得總統尼克森的背書,但在參議院卻遭到了36名參議員的集體阻撓議事(filibuster 為什麼美國參議院會有 filibuster 這種奇怪的制度? - 林垚的回答),最終未能交付表決。這些參議員主要來自支持種族隔離的南方各州,本來就已經對當時民權運動席捲全國之勢深為不滿,自然擔心若實施直選,南方州在大選中的權重會被大大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