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一趟德士,代價5000元。
事故發生在2014年4月24日,地點在位於卓源路(Toh Guan Road)的家具廣場(The Furniture Mall)。29歲的乘客湯小姐(洋名Amanda Tng),在基里尼路(Killiney Road)上了德士,要51歲的司機哈桑(Hassan)把她載到家具廣場。
抵達目的地後,湯小姐打開右邊車門準備下車,沒想到車門才剛打開,一輛轎車正好從右邊經過,並在一陣撞擊巨響中把車門撞斷。德士車門瞬間「不見」之後,轎車左邊車身也出現刮痕和凹洞。
根據《海峽時報》報道,該輛轎車為Travex旅遊公司所有,旅遊公司隨後起訴哈桑,要他賠償轎車維修費。哈桑的保險公司則指湯小姐在這起事故中也有責任,三方於星期一在庭上解決賠償問題。
經過討論後,三方都同意一起分擔5900元的維修費。Travex公司同意承擔一半的費用,湯小姐則同意承擔30%維修費,也就是大約2000元的費用。
此外,湯小姐也得支付約3000元的律師費。換言之,兩年多前乘搭德士時的那場意外,湯小姐總共支付了約5000元的費用。
律師指司機有義務確保乘客安全
德士沒在商場指定的候車處停車,德士司機因此也有責任,女乘客的律師庭上強調,德士司機有義務確保乘客安全。
湯小姐稱,事發當晚她所乘搭的德士,來到商場時並非突然停車,她也不是忽然打開車門,轎車司機有充分時間做出反應。
湯小姐的代表律師指,事故地點並非商場指定的候車處,會發生事故德士司機也得負責任。德士司機最後得承擔20%的維修費用。
律師在庭上強調,希望這起案件能夠起警惕作用,提醒德士司機,他們有義務確保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