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篇,我相信那些不懂為什麼婆婆會被戲謔稱為「巫婆」的人都懂了!
其實我不是很明白,同為女人,怎麼換了個身分就換了一個腦袋?
而且總是喜歡說一套做一套...看了原PO的遭遇,也難怪有不少女人不想結婚,又或者是強硬要求結婚不要跟公婆住,這完全是有道理的!
在很多情況下也真的該如此,否則別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了,更可能直接是你人生的墳墓(被搞死...)
這婆婆到底有多機掰多誇張...我不多說了,大家自己評評理吧...根本吃人夠夠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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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婆家:
#靠北婆家3975
我上星期六剛結完婚!我以為我是全世界最最最最最幸福的女人,結果沒想到...呵呵,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我老公相戀了8年!當時他玩心很重,所以我也不怎麼敢嫁,後來他決定要收起玩心,就跟我求了婚,我也很開心的答應了!
在交往過程中,我就見過他家人了,他家人很好,所以我以為我不會有婆媳的問題存在,結婚當天,婆婆對著我媽媽說:親家母,您放心!我會把XX(我的名字)當作自己的女兒看待的
我真的很開心有這位婆婆!結婚當天我認為我是女王!是最漂亮最幸福的女王,但當我結完婚的那一天晚上,我才知道原來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己在幻想!
當天晚上,我與老公和他家人一起去吃日本料理,回程的路上,婆婆一直跟我說我挑的日本料理餐廳很難吃,說我不會挑餐廳,害他吃的那麼痛苦,說下次要吃日本料理絕對不吃我推薦的,而我老公就開口:媽~那日本料理是我發現的,而且這根本不關佳佳(我的小名)的事啊!
這時婆婆就有點瞪我的感覺...回到家後,婆婆叫住了我,她叫我去客廳等她她有話跟我說
我:媽怎麼了?
婆:佳佳啊~媽跟你說!鍾家的媳婦兒不好當,做什麼事情,都要經過我這婆婆,這樣你知道了嗎?所以我列了一些條約,你看一下(過目中.....)
條約內容:
1 每個月需給公婆各一萬生活費。
2 每天早上4點起床做早飯。
3 每星期需拖地,掃地(從6樓掃到1樓)。
4 懷孕滿8個月才可離職待產。
5 坐月子請娘家做!婆家沒義務幫你做。
6 孩子出生滿月就回崗位上班!孩子我來帶!
7 不可常回娘家。
8 每個月生理期需向婆婆報備。
9 每天晚飯要有魚或有肉(不可隔夜菜)。
10 老公薪資需由婆婆管理。
11 第一胎要是男生!非男生就拿掉。
婆:妳既然嫁進我們鍾家,就要有鍾家媳婦兒的規矩
我:媽...有些條例我都可以做到!可是第11條....女孩子也有女孩子的好處啊~為什麼不要呢?
婆:欸~這妳懂什麼?女孩子以後都是別人的,我要她幹嘛?幫別人養媳婦啊?
我:可是...
婆:不用說什麼可是!反正這些條例都要遵守就對了,好了!你上去吧(臉整個很不爽的看我)
到房間後,我哭了,老公立馬問我幹嘛,我說出了實情!
老公:這什麼鬼條約啊?我下去找我媽
我:老公不要拉...我怕媽會誤會我叫你去跟他理論的...(已哭慘)
老公:沒關係!這些條約妳一項都不用遵守!這真他媽太誇張了...
這件事過了幾天後!婆婆又突然叫我下去,跟我說.....
婆:你不要以為有XX(我老公)撐腰,就可以不遵守!我告訴你!你如果不遵守,就不用想當他老婆,如果再讓我聽到妳跟XX(我老公)告狀的話,我一定會把你轟出去!你看我敢不敢!
我是個性子很文靜的女人,所以根本不會去反抗婆婆,而且我真的很愛我老公...我不想跟他離婚...
昨天我跟老公故意用Line講這件事
(其實我們就躺在旁邊而已,這是我怕我婆婆會像上次一樣躲在門縫偷聽,所以故意用Line講!)
老公說等預售屋蓋好後(約下個月初)就搬過去,你們不要罵我老公...其實他也很無奈...因為他也不知道他媽媽會這樣對我....
只是我怕..我撐不過這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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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應:
「你可不可以不要那麼懦弱啊?就我看來幾乎都不合理,你是跟她兒子結婚,不是賣給她家當女傭兼生子工具!尤其是第4、6、7、8、10真的很違反人權!別的不要說光第8點就能告她「限制自由」了,你既然還傻傻的說你只是個性文靜?做人可以有點底氣嗎?現在都已經21世紀,不要老是拿清朝的東西出來好嗎?人家都已經騎到你頭上了你醒醒吧!
還有啊!你先生的薪資巫婆要管,然後你還要給公婆各1萬元,你是搖錢樹?請問你長這麼大是你公婆養大、栽培的?若是你回饋這正常,但並不是如此啊!巫婆是覺得你娘家人都是死人啊!我要是你娘家人我肯定將那份合約拿上法院去提告(屬精神虐待,然後請法官判離)欺人太甚!」
「妳可以賞她兩巴掌,然後跟她說,老娘今天嫁進來,這個家換我作主,妳最好每天在我起床上班前把早餐準備好,家裡每天都要打掃,我沒跟妳講話妳就不準開口
每個月我會叫你兒子給你們兩公婆共一萬,晚餐在我下班,回家前煮好,我懷孕我想待產我做月子妳可以不照顧我,但記得包紅包給我媽,不管生男生女,妳最好都不要帶也不要靠近,我爽回娘家我就回,不準過問,霸氣回她,讓她不敢欺負妳!!!好啦…打人不行啦…其他妳自己真的要硬起來」
「妳婆婆不也是女的,怎沒被拿掉?」
「妳有保存證據嗎?這是家暴,可以聲請家暴保護令的,妳就準備好隨身錄音,不要遵守那11條觸法的條約。如果真的撐不住,(要準備好錄老公的反應)就跟老公說要回娘家,等到房子買好再搬去新房那,不管他願不願意,隔天就馬上搬回娘家。如果他反對妳回娘家,妳就把婆婆如何待妳的錄音放給他聽,他要是還堅持要妳忍耐,說真的,這段婚姻不要也罷,因為他根本不愛妳。回娘家聲請保護令就可以訴請離婚了。」
1每個月需給公婆各一萬生活費。【那是老公的事】
2每天早上4點起床做早飯。【外面買就好了】
3每星期需拖地,掃地(從6樓掃到1樓)【叫老公做】
4懷孕滿8個月才可離職待產。【搬出去前遇不到,還好】
5坐月子請娘家做!婆家沒義務幫你做。【孩子跟妳姓】
6孩子出生滿月就回崗位上班!孩子我來帶!【現在有育嬰津貼好嗎!】
7不可常回娘家。【不要每天回去,每個禮拜回去】
8每個月生理期需向婆婆報備。【幹嘛?要幫忙買衛生棉?】
9每天晚飯要有魚或有肉(不可隔夜菜)。【下班在外面吃飽逛逛在回家煮】
10老公薪資需由婆婆管理。【這個去找老公講】
11第一胎要是男生!非男生就拿掉。【這個也去找老公講】
乖~強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