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家裡親戚聚會,常有人會問我:「你長大要做什麼啊?」我都回答:「我長大要當畫家!」記得有一位八嬸婆總是親切地警告我:「當畫家賺不到錢喔!」
的確那時代,台灣還沒有人可以預測這種可以發展無限商機的文化創意產業。
台灣現代無人不知的哆啦A夢,出現於一九六九年,最近彩繪飛機飛上天空的Hello Kitty出現於一九七四年,老牌迪士尼推出的「冰雪奇緣」大賣,也順勢推出主題館,這些創意無限、商機也無限的動漫,難道台灣早期都沒有培養出半個人才嗎?
其實1950年代,台灣漫畫一度風起雲湧,報社像《新生報》、《中央日報》的漫畫連載叫好叫座,新竄起的兒童雜誌《學友》、《東方少年》等,也對兒童漫畫的發展推波助瀾,漫畫家劉興欽便崛起於此時,他的《阿三哥與大嬸婆》、《機器人與阿金》風靡全台。
葉宏甲也應邀為新創刊的《漫畫大王》畫連載,諸葛四郎系列首本《大戰魔鬼黨》一炮而紅,粉絲瘋狂來信,逼得葉宏甲從一早醒來畫到半夜,之後諸葛四郎兩度拍成電影,香港版由女星上官靈鳳反串,電視劇則由衛子雲飾演四郎。
可是好景不常,有人認為漫畫書會教壞小孩,於是1966年開始,國立編譯館嚴格執行漫畫審查,溯及之前未送審漫畫,造成租書店漫畫被大舉沒收,創作者只好轉業或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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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的漫畫也有過這樣的美好年代,在 1950 年代,本土漫畫家曾經創作出當紅的連載漫畫諸葛四郎,還衍生出電視連續劇
如果好好發展下去,人才與資金持續投入,台灣未必不能成為如同日本一樣的動漫畫大國,產出台灣版的宮崎駿或者多拉A夢也是大有機會的
但沒想到,政府一個錯誤的觀念 "這會教壞小孩",然後開始進行漫畫審查政策,就徹底地斷送了台灣的動漫產業成為大國的機會
看看日本最近二三十年,靠著動漫畫產業,在全球賺進大筆大筆的鈔票,這些錢原本台灣也是有機會賺到的,很多時候,錯誤的政策真的比貪汙更可怕啊
說穿了,台灣過往就是受到儒家思想的餘毒,任何跟娛樂有關的東西,都被當成罪惡
所以政府不但不鼓勵動漫產業發展,反而還會打壓,因為整個社會裡面就是充斥著 "萬事唯有讀書高" 的餘毒
別說五十年前了,就算是現今,也沒有好到哪裡去,有多少家長會很樂意讓他自己的孩子看漫畫打電動呢
其實,以台灣人的創意能力,要成為動漫畫輸出國真的不是沒有機會的
但若政府跟社會對於動漫永遠抱持不友善的態度的話,那就真的浪費了台灣人的天分了
希望未來的台灣政府,別再讓這樣的機會從手上流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