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 | 男童治療期間感染愛滋病 5家單位賠40萬

@ 2016-11-03

兩年前,時年7歲的小寶遭遇車禍,傷勢嚴重,經過輸血、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寶在接受治療後,竟被查出感染了愛滋病。小寶父母表示,他們都不是愛滋病病毒攜帶者,孩子還小,不可能有性行為,因此認定愛滋病是輸血過程中感染上的。為此,他們將張家界市人民醫院(下稱市人民醫院)和張家界市中心血站(下稱市中心血站)等訴至法院,索賠115萬餘元。

今年10月18日,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小寶感染愛滋病毒排除性傳播和母嬰傳播,因此傳播途徑只能是血液傳播。法院判決醫院和血站等5被告共同賠償40餘萬元。判決後,小寶父母不服。11月2日下午,小寶母親向法院提起上訴並提交了民事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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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 放學回家途中被車撞後輸血搶救

今年8月1日早‪8時‬,前街一號(微信:qianjieyihao)記者在張家界市人民醫院見到了小寶,他身材偏瘦,穿一身睡衣,身體右側掛著尿袋。小寶家在張家界市桑植縣一個山村,此次,父母帶小寶來醫院是為了拔掉尿管,摘下尿袋。

當天‪上午10點左右,醫生開始操作,小寶露出痛苦的表情。隨後,醫生表示,需要觀察幾天,如果正常將進行尿道開路手術。‬

小寶低聲告訴記者,插尿管時更疼,近兩年,已數不清經歷了多少次插尿管和拔尿管。此前,小寶尿道斷裂,經過多次手術才接上。

孩子的傷情源於兩年前的一場車禍。2014年1月3日下午4時30分,上小學一年級的小寶放學回家,在路上被一輛拖拉機撞倒。小寶說,他當時走在一條上坡路上,拖拉機突然向後倒,把他撞了。

小寶母親說,事發時,她和丈夫均在外地打工,接到親戚電話後連夜趕到張家界市人民醫院。見到孩子時,孩子滿身是傷而且昏迷狀態,並得知因為小寶大量出血後又輸了血站的4袋血液。

一個月後,小寶度過危險期,剛醒來的小寶一直不願意多說話。據市人民醫院住院病歷顯示,小寶外傷致腹部、肛門及全身多處疼痛流血6小時入院。小寶的母親稱,因為車禍導致尿道斷裂,「因不能排尿和排便,後將直腸拉到體外,現在孩子肚子上還有很大的疤痕」。

同年12月份,經當地部門司法鑑定,小寶因交通事故受傷後尿道斷裂,其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後經法院調解,肇事司機賠償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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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耗 治療期間被確診感染愛滋病毒

此後,為了尿道和直腸修復,小寶的母親帶著小寶先後在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湖南省兒童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南院做手術治療。

車禍已經帶給這個家庭沉重的打擊,然後隨後一個更大的噩耗也降臨到他們身上。去年6月,市人民醫院檢驗報告單顯示,小寶人免疫缺陷病毒抗體,待覆查。同年‪7月8日‬,小寶被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為感染上愛滋病病毒。

然而早在前年,也就是小寶輸血後的第3個月,血液就已經出現問題。另據湖南省兒童醫院提交的2014年4月23日的住院病歷顯示,愛滋病毒抗體,待覆查。「我當時並不知道,省兒童醫院也沒有告知過」,小寶媽媽稱。

「真正被確診的那一刻,簡直是個晴天霹靂,感覺沒有了希望」,小寶的母親說,她不敢想像孩子還這麼小怎麼會得了愛滋病。隨後,小寶的父母均做了HIV抗體篩查,經檢測,小寶的父母均不是愛滋病毒攜帶者。

小寶的母親稱,既然父母都不是病毒攜帶者,而且孩子還這麼小,也不可能存在性行為,就只有通過血液感染了,現在醫院都是用一次性的針管,也就輸血會被感染,「從小到大,孩子就輸血過一次,也就是出車禍後輸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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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 認為輸血導致 起訴5家單位

據了解,當年小寶在市人民醫院做手術時輸血4袋,4袋血液均是市中心血站提供,血液製品由山東泰邦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生產。因認為血液有問題,小寶的父母將市人民醫院、市中心血站及血液製品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115萬餘元。

在起訴階段,市人民醫院認為,小寶除了在他們醫院治療外,還先後到湖南省兒童醫院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南院治療過,不排除感染的可能性。隨後,小寶父母追加起訴上述兩家醫院。

在案件審理中,市中心血站出具關於小寶輸血有關情況的調查報告,內容顯示,血站采血科查詢獻血者相關資料,結果均為陰性合格,血站因此認為,現可能排除小寶經本次輸血感染HIV的可能性。

市人民醫院還表示,該院每次手術所用器械均嚴格執行消毒標準,在長達一年的治療中,小寶還在其他醫院就醫,「除了就醫以外,還接觸了哪些感染源,也不得而知」。

此外,湖南省兒童醫院和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南院以及血液製品公司均表示,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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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一審獲賠40萬 家屬提起上訴

上個月18日,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小寶在確定感染愛滋病毒時只有8歲,可排除性傳播這一途徑。又根據小寶父母的愛滋病毒抗體檢測均呈陰性這一事實,可以排除母嬰傳播這一途徑。

法院認為,排除上述兩種可能性後,傳播途徑只能是血液傳播。因此,本案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如果各被告不能舉證證明小寶感染與其無關,則應推定小寶感染愛滋病毒與其有關。

其中,張家界血站作為小寶提供血液的單位,並未提供證據證實對小寶所用的血液不攜帶有愛滋病毒,雖血站申請對小寶所輸血樣是否為獻血者本人的血以及愛滋病抗體進行鑑定,但獻血者拒絕採取血樣,導致鑑定無法進行。

而對於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法院認為,該醫院作為醫療機構,非血液的製造人,其責任是對血液的有效期、型號進行核對,但其並未提交證據證實血液的有效期、型號進行核對,因此沒有盡到核查責任,在診療過程中具有過錯。

此外,湖南省兒童醫院未提交證據證實醫療過程中所使用的醫療器械是否進行嚴格消毒,另外該醫院檢測出小寶的愛滋病抗體待覆查後,既沒有告知原告到權威機構進行複查,也沒有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因此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

另外,上海仁濟醫院在給小寶做尿道手術之前,沒有給其做相關的血液檢測,違反了相關診療規定。山東泰邦公司雖向法院提交證據其血液製品合格,但未提供證據證實小寶使用血液製品不攜帶愛滋病毒。

綜上,法院一審判決,判決5被告共同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護理費共計40餘元,各被告承擔20%賠償責任,即各被告賠償8萬餘元。

判決後,小寶父母不服判決。今天下午,小寶母親向法院提起上訴並提交了民事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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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寫 怕傳染 媽媽不讓兒子和夥伴玩

車禍發生前,小寶和哥哥都在老家,由70歲的奶奶照顧著,父母長期在外地打工,月收入四五千元。

到現在已經給小寶花了20多萬醫療費,小寶哥哥已經輟學跟著爸爸打工掙錢,「我獨自一個人帶著孩子到各醫院治療和打官司」,小寶媽媽哭訴道。

小寶媽媽說,因為家住山村,交通不便,每次到醫院或打官司都要先步行1公里,然後坐2個小時班車到縣城,從縣城到張家界市還需要2個小時。

為了省錢,今年7月底,小寶媽媽在張家界市人民醫院附近,花200元租下一間房。前街一號(微信:qianjieyihao)記者看到,房間只有幾平米,屋內放著一張床和一張桌子,屋內潮濕不透光。

小寶媽媽更發愁孩子的將來,她說,小寶很活潑,但現在不怎麼愛說話,「我讓他別跟其他小朋友玩,所以無論是在家還是出租房裡,他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家,看電視或玩手機。」小寶媽媽說,這麼做是怕傳染別的孩子。

出事時,小寶讀小學一年級,現在仍就讀一年級,因為需要看病,所以只是偶爾去學校上課。小寶媽媽說:「學校里只有個別老師知道小寶的病,學生家長還都不知道,家長要是都知道了,一旦鬧起來,小寶就該退學了。如果沒學上了,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小寶媽媽稱,她也沒有把小寶的病情告訴村裡人,怕他們排擠孩子,對孩子的成長會有影響,「身邊一些親戚得知孩子得了愛滋病,也不聯繫了,這讓我很心寒」。

今年初,小寶媽媽在老家種了2畝玉米,希望能賣點錢,「小寶非常瘦,每天需要喝奶粉補充營養,即使這樣,小寶的體質還是很差,每月都會感冒一次,拉肚子更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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