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腳下的名牌鞋,意外成為音樂會上的焦點。圖/台灣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日前保外就醫的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一起出席音樂會,妻子吳淑珍腳底所穿的紅色皮鞋意外成為鎂光燈的焦點。
據台媒報導,吳淑珍當天出席音樂會,腳底所穿的是義大利名牌Salvatore Ferragamo。該名牌鞋名為Sanna,是該品牌中的經典設計款,蘋果估計吳淑珍2年多前購買,售價約是20500元(新台幣,下同),該售價可算新鮮人一個月的薪水。
雖然該鞋子吳淑珍已購買兩年,算是過季商品,但記者實地去拍賣網追蹤,與吳淑珍腳上類似的鞋款,也要價12500元,價格仍會讓許多老百姓怯步。
吳淑珍(1952年7月11日-),台灣台南市麻豆區人,前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她是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陳水扁的妻子。
吳淑珍出生於富裕的醫師家庭;曾就讀台南縣曾文初中與台北市中山女高,大學時就讀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地政學系(現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在旅北同學會與陳水扁越來越熱絡[1],進而相戀。畢業後,吳淑珍欲嫁給陳水扁,但由於陳水扁三級貧戶出身的家庭背景,而且當時只是個初出茅廬的小律師,所以吳淑珍的醫生父親反對,但性格剛烈的吳淑珍執意要嫁,最後1975年2月20日與陳水扁在台北結婚,證婚人為當時陳水扁的指導教授翁岳生[2]。
2009年9月11日,其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等貪污案件一審宣判,遭判處無期徒刑,併科3億元的罰金,並褫奪公權終身。2010年6月11日,此案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併科2億元的罰金,並褫奪公權10年。2010年11月11日,台灣最高法院作出宣判,龍潭案三審定讞,吳淑珍被判有期徒刑11年,併科新台幣1.5億元罰金,陳敏薰人事案的部分也三審定讞,加上她於此案還涉國內洗錢,被判有期徒刑8年7個月,併科新台幣500萬元罰金。[3],2010年12月13日,高院裁定合併刑期17年半,併科新台幣1.54億元罰金[4]。2011年2月18日,吳淑珍被高雄地檢署轉送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評估是否收監,獄方和評估醫療團隊在當天下午4時對外宣布「拒收」,高檢署隨後宣布,將吳淑珍責付給陳致中,限制住居、禁止出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