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你的女朋友很漂亮、很大方、很能幹。是的,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只不過她卻給不了我那種一生一世的感覺。
我曾經以為,喜歡,最後可以變成愛,卻忽略了,這句話,卻不適合用於全部人。
我可以很盡情地和她嬉戲胡鬧,享受她一直和我撒嬌,看她在我面前所展示的小女人一面,可我卻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我是屬於寧缺毋濫的那一種人,我只想找個我真的喜歡的,並不是隨便玩玩下的女人。這個女人我是喜歡她的,所以我們在一起了。情侶間總會吵架,我並沒覺得是什麼大件事。
直到熱戀期過了,到磨合期了,我才發覺有些人並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住進你的心裡。喜歡就只是喜歡,卻無法扯上愛。我可以覺得很多人都不錯,都值得被喜歡,可是卻偏偏,就是想愛卻愛不上。
後來我和她分手了,提出分手的人不是我,可是我覺得沒什麼,也沒有多難過,直到兩個星期後她不斷不斷地提出復合,我也只是拒絕,和她輕描淡寫的說,有些事情過了就是過了。
後來我一直在聽說她的事情,說她難過了好久好久,說放不下這段感情,心裡很痛,我也只是聽過就忘了,也沒放在心上。我們還是朋友,還會出來聚會,她還是會很親密地牽著我的手,向我傾訴,即使我明確地表示了,我們不可能了。
或許很多人覺得我很狠心,很冷淡,我也無所謂,我反而有種解脫了的感覺,只是這段期間我必須要一直聽著別人的閒言閒語,說的是,為什麼那個女生漂亮又聰明,我卻不珍惜。
有些事情,你不是我,你不會知道我的想法,我若不愛她,卻和她繼續糾纏不清,只會害了她。
我以為,我會一直單身下去,也沒急著找對象。我沒想到有個女生,無論我和她有多大的爭執,性格有多大的矛盾都好,我都不曾想過要和她分手,我不曾想過我會為了誰而改變,可她的確改變了我。所謂愛情,就是你願意為了她而改變,可以為了她而放棄你長久以來的習慣,一直堅持的信念。
那一天,我遇見了一個女生,她是我的學妹,我大她五年。我本想說,我們可以出來聚會,就當做是聚舊,可是卻被拒絕了。其實我並沒有什麼意圖,只是覺得可以出來聚會而已。我感到有些無奈又好笑,多久沒有遇見這種女生了。
後來,我約到她了,因為我要離開這個地方了,她才有些勉為其難的答應和我聚會,可是是有時間限定的,一小時,我也不以為意。
直到看見她的那一刻,我忽然有點明白了,一眼萬年是什麼意思,或許是有些誇大了,可是卻是那麼回事。
她是一個很嬌小可愛的女生,有點小聰明卻有點不是很聰明,耳邊聽著她甜甜的聲音,我竟然覺得滿足。原來我一直在追求的,就是這一種感覺。其實她並沒有很完美,反而有許多小毛病,她說好一個小時就是一個小時,讓我覺得有些哭笑不得,還是第一次看到見了我像見到鬼一樣的女生。
原來,所謂的愛情,其實就是在於那一個眼神對望,她能不能給到你一生一世的感覺。
有些人無論她有多優秀都好,可都不能在愛情上取得優勢。在乎她的人,會覺得她真的很好,無論她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都會在牽引著他的心;不在乎她的人,是的她很好,可也只是微微笑著,然後又專注於別的事情。
不要再說她很好,為什麼我不要,我只是想說,她很好,卻不適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