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一早在西門町碰到正義大嬸向他開口檢舉路人,結果他神回覆讓大嬸吃鱉啦

@ 2016-10-27

是說...中年大嬸專出這種正義魔人嗎?

博愛座那個已經吵爛了就算了,這個例子更瞎

連在路上推個手推車載資源回收都不行喔?都要被警察取締喔?

還好這個警察也很明理,沒有因為這種自以為正義的大嬸在亂就失去理智

反而還很鎮定地回擊這位大嬸,真的是看完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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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一大清早在西門町碰上正義大嬸

嬸:警察先生!警察先生!

我:怎麼了嗎?

嬸:那邊那個人你們怎麼不去取締他?

我:他怎麼了嗎?

嬸:你看他的手推車堆那麼多東西,什麼木頭、保特瓶,堆那麼高你都沒看見嗎?

我:可是他沒有違法,我們是要取締什麼?

嬸:垃圾堆那麼高都不違法喔!

我:那不是垃圾,人家是要回收拿去賣的

嬸:那些東西是可以賣多少錢?這樣很難看,人家以為台北都沒有秩序,你們要處理啊!不要讓他們在這種熱鬧的地方出現

我:問題是不違法啊!

嬸:總之你們就是要解決這種問題啊!不要讓這種人丟台灣人的臉

我:小姐,妳身上有帶錢包嗎?

嬸:有……有啊……怎…怎麼了嗎?

我:妳把妳身上的錢都拿出來給他,叫他不要再收垃圾,這樣不就解決了嗎?

嬸:…………………

我:好啦!下次我看到他,勸導他一下,叫他不要一次載太多,注意安全,這樣可以嗎?

嬸:喔……好………好…………(迅速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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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復:

「順便告訴那位嬸每月捐助她一些,她可以少出現次數」

「幸好不是遇到腦羞的嬸,要不然她可能會說警察欺負人。」

「EQ好高,但他回去就要去爆料公社哭哭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2條第四項,「手拉(推)貨車載重不得超過一千公斤,高度自地面起不得超過二.五公尺,寬度不得伸出車身兩側,連同載物全長不得超過四公尺。」,沒有車籍一樣可以罰,罰駕駛人,跟自行車的狀況一樣。不過2.5公尺將近一層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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