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星報》10月17日揭露跨國犯罪團伙在中國拐騙兒童的消息稱,犯罪團伙將拐來的兒童弄殘、毀容並囚禁多年,再帶到馬來西亞各景點行乞。據報道,犯罪團伙讓行乞者持旅遊簽證入境馬來西亞,到各個旅遊景點行乞,並將大部分「收入」上繳團伙頭目。
《星報》記者在馬來西亞花兩天時間跟蹤了兩名行乞者。記者發現,約30名殘疾、毀容的行乞者聚集在吉隆坡茨廠街一家廉價酒店。
一名頭目數小時後出現,向眾人收取現金後離開。圖為馬來西亞華人殘障乞丐聚集的茨廠街。
記者在一名會說華語的餐館員工協助下,採訪了兩名行乞者。其中,33歲的行乞者秀元(音譯)說,他出生時四肢健全,但年幼時遭拐騙,犯罪團伙將他弄殘並囚禁多年,隨後帶他出國乞討。他透露稱,只有頭目信任的「高級」行乞者才能出國。
來自鄭州的30歲行乞者杜風(音譯)說,周末遊客較多時,他們每天的收入可高達3000林吉特(約4788元人民幣),「收入的多寡取決於我們的殘疾程度,越嚴重就越能引起遊客同情」。他表示:「馬來西亞是我們第二個家。我們經常來這裡,一待就是一個月。」
近幾年來,有關馬來西華人乞丐的報道時常見諸報端。據2010年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一名30多歲的中國丐幫成員,因與集團「分紅」不均,向當地華裔政黨投訴,揭發中國丐幫在馬國的「營運」狀況。他們晚上住在旅館中,日間即穿破爛衣服到固定地點「開工」,行乞所得和集團拆帳對分後,每個月凈賺馬幣八千至一萬令吉(約1.6萬人民幣)。
2010年8月24日,馬來西亞移民局總監拿督阿都拉曼對中國籍乞丐展開取締行動,在十五碑一間組屋單位扣捕14名中國籍男女,並起獲1萬6000令吉(約2.5萬人民幣)現款。這批中國乞丐外表穿著邋遢、樣子蒼老,其中一人手部殘疾,另一人則因車禍而腳部骨折,見者心酸。
2011年,馬來西亞的社會工作者揭露,許多疑來自中國的殘障乞丐在馬來西亞巴生市區的早市乞討,包括裝可憐、賣唱博同情等,但每天的收入,只有其中的30%是進入自己的口袋,其餘的70%得付給「集團」操控者。
馬方在記者會上透露,此中國乞丐集團相信是由一名中國籍男子所操控,不排除另有本地人涉案,中馬掛勾籌划行乞活動牟利。而落網者口中所指的『陳先生』(Mr.Chan)相信是其中一名幕後黑手,但其本人並未落網。其中一名婦女受訪時聲稱,她原是持旅遊簽證來馬,但是卻不幸在馬被騙走所有錢財。最終在同鄉穿針引線下,被逼過著行乞的生活。
馬來西亞移民廳官員起獲大量紙幣及硬幣,總值1萬6000令吉(約2.5萬人民幣)。不過關於此現象也有另一種說法。《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道,執法官員從被查獲的乞討者口中得知他們皆認為在馬行乞的收入優渥,雖是行乞,但賺得不少,因而不排除他們雖然聲稱受騙,但卻因為「收入」可觀而甘願被利用淪為乞丐。
據了解,這批中國乞丐共同分擔居所的屋租,14名中國籍乞丐擠在同一屋檐下,互相照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