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大姐大夥同6女 施虐15歲女生

@ 2016-10-18

被告陳怡敏被指不滿女生太囂張而教訓她。

七人少女黨光天化日下在組屋走道,對15歲的女生施酷刑,先是輪流賞她耳光後,17歲大姐大再用瓶裝飲料潑她的臉,並用點燃的香菸灼傷她的大腿。

少女黨的年齡介於13歲到17歲,她們惡待受害者,僅僅因為覺得她「太囂張」,要「好好教訓她」。

這起案件去年12月20日下午3時,發生在後港第231座組屋旁的走道。

今早17歲的陳怡敏,在庭上面對四項控狀,包括糾眾鬧事(rioting)和蓄意傷人的罪名,今早被判處21個月的緩刑監視,以及15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陳怡敏的一名17歲同夥也被判處緩刑監視,其餘五人則是接受警告。受害者是一名15歲的女學生。

案情顯示,事發當天,被告與另外六人到案發地點尋找受害者。她們在該座組屋底層找到受害者後,把她帶到組屋旁的走道,然後開始教訓她,原因是她「太囂張」。

七名少女先輪上陣,各賞她一記耳光。接著,被告拿起起瓶裝飲料,受害者臉上潑去。

緊接著,被告用點著的香菸,灼傷受害者兩邊大腿。

受害者後來也被推倒在地,弄傷了手肘。少女黨在離開前,還警告受害者不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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