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下月起,禁止家長強迫子女參加伊斯蘭教等宗教活動。
恐襲陰霾籠罩下,中國高度關注宗教活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將於下月1日起實施新法規,禁止家長強迫子女參加伊斯蘭教等宗教活動,並可將已實施嚴重危害社會行為的未成年人送到專門學校接受矯治。
新疆第十二屆人大常委員會上月29日通過《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自治區南疆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條例》。 《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強調,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親屬不得「組織、誘導或強迫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不得「向未成年人宣揚極端主義思想,脅迫、強制、引誘未成年人穿著、佩戴極端主義服飾、標誌、標識」;不得「教唆、脅迫、引誘、縱容未成年人參與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地下學經等活動」,否則任何組織或個人有權制止,並向公安機關舉報。
該法規也禁止學校內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礙教育教學活動」,要求「學校教育引導未成年學生自覺抵制民族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即三股勢力) ,形成崇尚科學、追求真理、拒絕愚昧、反對迷信、抵制極端化的校園風尚」。
根據該法規,對於受「三股勢力」影響,已實施嚴重危害社會行為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如果家長以及監護人無法引導孩子離開「三股勢力」道路,如果孩子無法繼續在現有學校學習,他們可以要求將孩子送入專門學校接受矯治。
《自治區南疆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條例》則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脅迫、誘騙或者以宗教的名義阻礙、干涉適齡學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致使其失學、輟學」;不得「在學校傳播宗教思想、組織宗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