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教師等不到新郎】婚姻無效宣誓書曝光 新郎不願證實文件真偽

@ 2016-10-13

【美女教師等不到新郎】婚姻無效宣誓書曝光 新郎不願證實文件真偽

男主角不證實網上流傳的婚姻無效宣誓書的真偽。

(威南13日訊)「美女教師等不到新郎」案,疑是新郎的1份「婚姻無效宣誓書」在網上曝光,內容指男方早在7月17日就提出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不過,男主角黃億韓卻不願證實文件內容的真偽。

這份「婚姻無效宣誓書」,是由1名女網友Vennis在本月12日下午5時42分上傳到臉書,內容則註明男方只是五金店的普通員工。有網友聲稱,隨著這份文件曝光,這段令公眾深感撲朔迷離的悔婚案,部分內容漸漸浮出水面,事件來龍去脈也更明確,相信不用等新娘林曉瑩在本月18日去樟角關公廟揭秘,真相已水落石出。

然而,黃億韓在周四上午受詢時,對這份文件的出現表示不願置評,他也不想證實文件內容真偽。

法律界人士:文件可信度頗高

據1名法律界人士認為,是份文件可信度頗高。從宣誓書內,可知道男方是在7月17日就提出婚姻無效訴求,也可從中獲悉雙方已出現問題。

據指出,離婚是要付贍養費,而婚姻無效是各走各的,兩不相欠。單方面申請婚姻無效,可在3個月內解決,而單方面申請離婚,至少要2年或更久才能有判決。如今男方在7月中申請,是否意味在10月就有了判決?

有網友也指出,如果是因申請婚姻無效的宣判期是3個月,而新娘選擇在判決前做出一場無新郎的婚禮,是否要讓男方的申請無效?

依據1982年3月1日婚姻法令,任何一方向法庭申請要求宣判婚姻無效,必須是在下列任何情況下才能無效:

a)其中一方已婚,其原有婚姻還有效,而其原配仍然在世。

b)其中一方是在18歲以下或不同意結婚。

c)與結婚之人有血統關係。

d)與結婚之人是同性別。

e)配偶性無能。

f)任何一方不合作,無法完成婚姻生活。

g)不是出自於自願結婚,而是因恐嚇,錯誤,精神不正常等原因而答應結婚。

h)結婚之時配偶患有性病。

i)結婚之時女方已經懷有他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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