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哈迪溜口承認 ,泄漏信息 ! 安華1999年首輪雞姦案含政治動機!2008年再度面對雞姦案,是否同樣擁有政治動機 ?
(真相網/林敬祥)根據《中國報》10月11日的報道,一則摘錄馬哈迪接受「當今大馬」專訪的新聞中寫道,安華過去堅稱,他於1999年因首宗雞姦案和瀆職案入獄,是一場政治陰謀一事,馬哈迪受訪時再度否認此說。馬哈迪也否認知道安華於2008年再度面對雞姦案,是否同樣擁有政治動機。
馬哈迪的談話,有意無意之中泄漏許多微妙的信息。他說「不知道2008年的雞姦案是否同樣(與1998年的雞姦案)擁有政治動機」,不就招認1998年第一起雞姦案含有政治動機了嗎?
安華第一起案件於1998年進行審判,原副首相安華被馬哈迪革職之後,被控與私人司機發生「非自然性行為」,兩人被判罪成,安華被判處九年監禁。該判決於2004年被聯邦法院推翻,安華從監獄釋放。
第二起案件發生於2008年擔任反對黨人民聯盟領袖時,安華被指控1999年雞姦男助手,之後於2010年和2011年接受審判,2012年1月吉隆坡高等法院以證據不足宣布安華無罪釋放。檢察署繼續向上訴法院提出上上訴,2014年3月無罪判決被上訴法院推翻,改判罪成監禁五年。
儘管馬哈迪企圖否認(但語義已經承認)第一起雞姦案含政治動機。
近日安華申請檢討雞姦案判決,成為各界的關注焦點。當馬哈迪被媒體追問立場時,馬哈迪卻說「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法官在下判時不該受到民眾壓力左右。」顯然不認同公正黨動員去法庭支持安華的做法。
安華第一起雞姦案的判決,馬哈迪一定認為「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為了堅持自己沒有迫害安華的原則,即使他日前自稱跟安華兩人之間已沒仇恨,他還是必須堅持說「法律之下人人平等「。
換句話說,直到今天,安華兩起雞姦案的牢獄之災,全都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公平判決。所以,安華申請檢討雞姦案的判決日,馬哈迪並沒有前去支持安華。
既然安華說的「不知道2008年的雞姦案是否同樣(與1998年的雞姦案)擁有政治動機」,也就是先認定2008年的雞姦案有政治動機,那麼,為何馬哈迪還在大談「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則?為何還不去司法宮聲援遭受雞姦案政治動機打壓的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