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還要給錢啊?隆市政府總監莫哈末建議落實「入城收費計劃」! 用我的錢來解決你的問題 ?
(鄭喜文) 為了紓緩吉隆坡的堵車情況,吉隆坡市政府執行總監拿督莫哈末建議落實「入城收費計劃」,以降低人民駕車「進城」的意願,並鼓勵人民使用公共運輸。
而這項建議,被建議在第一捷運完全通車之後落實——大概是明年7月——據知,有關建議已被納入「2020吉隆坡結構大藍圖」之一。
隆公交系統不完善
對此,隆市長曾「正面肯定」其策略的效果,惟也承認隆市公交系統不完善,即使2017年捷運完工之後,也僅有單一路線,所以還不是徵收入城費的時機。
簡單來說,效果是一定有的——所謂入城,既是不在隆市裡居住的人啊要跑過來掙隆市的錢,而入城費用太低的話無法起到阻嚇效果,隨便徵收每日20令吉的入城費吧,一個月間接蒸發至少500令吉,加上收費站、車油等,你我大概可以開始找其他工作了。
基本上,除了轎車,我們也沒有其他公交可以使用了——巴士?誤點又誤事;德士?胡亂收費,而且相信也會徵收較為低廉的入城費唄?屆時也是轉嫁至乘客身上;捷運?還沒修到呢!
呃——建議隆市長不如直接禁止外州車牌或外州人在指定時間入城,如早上9時之前及晚上8時之後?從此,車水馬龍只會剩下馬車,多顯著的效果啊!
慢著——捷運投入運作之後,為何城裡還會堵?如果堵車情況沒有紓緩,捷運建來是美化城市用的嗎?
再者,隆市長已經知道癥結所在——你以為大夥們很喜歡約好時間堵車湊熱鬧的嗎?如果有得選,誰要開車進城啊?
最欺負人的是,你竟然打算用我的錢去解決你的問題?
你說建設國家麼,該繳的無論是年度的還是消費稅,我都繳了,購買車子時什麼銷售稅,也給了;開車時汽油錢和過路費,也付了,然後進城還要給錢啊?
堵車,不外乎幾個原因,如欠缺妥善的城市規劃、如缺乏完善的公交系統、如過度發展指定地區——這是我的錯嗎?
負擔得起仍駕入城
又,入城費的制度如何劃分?按照入城時間、逗留時間徵收,還是一律同價?
如果入城的人均收入都在中上的話,堵車問題將無法獲得解決——如果負擔得起,誰會為了那幾百元而每天折騰自己啊?
換言之,這個措施只會讓「沒那麼有錢的人」止步,而這是很可悲的社會現象。
我最好奇的是,當你決定用我的錢來解決你的問題而問題沒有被解決的時候,我是否可以反過來解決掉你,以便解決我的問題?
原載《南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