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新加坡警方突襲查尋芽籠地區,查獲了價值約30萬新元毒品。
中央緝毒局(CNB)在上周五發動突襲,查獲了20000美元現金(約2萬7千多新幣),超過1公斤的冰毒,1公斤左右的氯胺、搖頭丸和Erimin-5藥片,總價值價值超過218000美元,近30萬新元。
警察尾隨其中一個嫌疑犯大概是位32歲的新加坡女人,發現其和另外一人通過芽籠一個小道進入一個小租屋。
之後,他們又發現了另外一個25歲的新加坡的女人,發現她時,她正拿著一個棕色紙袋準備離開,CNB警察突擊搜查了這個單位,隨後逮捕這幾個販賣毒品的嫌疑人。在這個棕色紙袋裡發現了大約1公斤的冰和1公斤的氯胺,在該單位里還發現了更多的毒品和現金$1920美金(約2612新幣)。
一個41歲的馬來西亞男性遊客也隨後在Eunos大道和逮捕,他手裡有一個內有$950美元(約1293新幣)的白色信封,尚不清楚他是來販賣毒品還是準備購買毒品。
CNB正在著手調查所有嫌疑人和他們正在做的毒品販賣活動。
芽籠地區是新加坡唯一合法的紅燈區,這個地區一直也不太平。經常有一些流氓地痞和無證流鶯相互勾結,在這個灰色地帶為所欲為。販賣私菸、毒品,打架鬥毆的事件也屢有發生。不過這次查處的這麼大規模的毒品犯罪事件,還真是不多見。
之前也有發布過一則影片是,有位青少年公然在芽籠販售藥品,全程拍攝
另外還記得今年3月馬來西亞籍一無業女子乘德士通過兀蘭關卡入境時,被新加坡關卡人員截停接受例常檢查。該女子走路姿勢古怪,要求她接受女職員搜身,結果在她脫下牛仔褲之後,內褲露出兩包毒品。她很快承認進口不少於14.99克二醋嗎啡後,被判坐牢22年監禁。
在2012年7月之前,新加坡的法律規定,不管你是有意攜帶還是被別人欺騙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攜帶的,被查出都是死刑。刑法方式:絞刑。
因為這條法律的制定和實施,使新加坡從92年到08年,有420人因毒品走私而被新加坡執法機關執行了死刑。從而也倍受國際社會的非議和譴責。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也表示:嚴格的法律下絕對不允許新加坡成為「毒品中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