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陳美鳳打離婚官司時,因取得前夫固定收入證明,才順利保下自己大批家產。
(圖/中時資料照片)圖片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最美麗的歐巴桑」陳美鳳與前夫David的離婚官司打了3年多,日前終於告一段落,傳陳美鳳付出千萬和解金,才順利保下新台幣5.3億家產與在紐約的房子。
媒體報導,陳美鳳最後不用落得需
和David對分財產的關鍵,是因陳美鳳順利取得前夫有固定收入證明,才使對方不能再裝弱勢,只能乖乖選擇當庭和解。
據《壹周刊》報導,陳美鳳好友紀寶如曾爆David有詐欺前科,兩人婚前婚後曾有許多債主找上陳美鳳,拿著David簽過的本票討債,但陳美鳳當時為保護婚姻,一聲不吭全數吞下,沒想到兩人決裂之際,David竟又想再狠敲陳美鳳一筆。
陳美鳳最後為了打休夫官司五度赴美,她在紐約皇后區最高法院開庭前一夜,突然取得David固定收入的證明與明細,使其在庭上變成陳美鳳留住家產的保命符,David自知已站不住腳強要上億贍養費與房產,最終只能選擇千萬和解金了結此事。
爆出婚變之初,陳美鳳始終低調未口出惡言,但David先是「鳩佔鵲巢」住在她名下價值4千多萬元的南崁家,不但不肯搬離,連她的助理要回家拿東西,都必須向David報備,氣焰之高讓她怒批「吃人夠夠」,直到頒出「逐夫令」,David才搬家走人。
David不只在台灣當「屋霸」,還先發制人跨國向美國法院訴請離婚,要求每月贍養費300萬元,讓陳美鳳在美的3300萬元房產被假扣押,該棟房子是她買來讓David家人居住,沒想到被反咬一口,戶頭還被領走上百萬台幣,她急得聘律師赴美打離婚官司,但因為沒有第一時間回覆假扣押等文件,3300萬元房產一度不保。
加上她曾幫David開公司,幫忙支付員工薪水,甚至負擔David給第2任老婆的贍養費,前後9年共花費約台幣29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