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去世至今已經13年之久,然而在她去世後,關於她的新聞卻從未斷過。其中,最引人關注的當屬梅艷芳母親,她在梅艷芳病逝後不到一年,就因遺產分配問題鬧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遺囑無效,結果被法院判決敗訴。此後不斷傳出生活拮据,要靠粉絲接濟,甚至被趕出租屋的新聞。近日,梅媽又再因生活費鬧上法庭,要求法庭批7100萬生活費給她,隨後法官決定押後裁決。
梅媽「愛錢」的做法,已經不是梅艷芳去世後才這樣了,梅艷芳在世時,就曾說過自己是母親的賺錢工具。她出生貧寒,父母自幼就離異,她跟著母親生活,為了養家餬口,她被迫4歲登台開始賣唱,每晚跟著姐姐出入各大歌舞團,半夜回家後賺得少了,還會被母親斥責。因為登台賣唱賺錢快,梅艷芳幾乎失去了自己的童年,她曾說如果能有選擇,她希望自己能多讀點書,不用一顆小小心靈便擔憂挨餓。
家人如此見錢眼開,讓梅艷芳也曾感慨地說,以前遇到朋友騙她,她不會難過,只怪自己不懂帶眼識人,但現在連家人也騙她,令她非常傷心。
2005年,香港杜莎夫人蠟像館,為梅艷芳蠟像揭幕,梅媽受邀去現場,她看著十分逼真的蠟像,忍不住老淚縱橫,那刻的思女傷痛,讓許多人動容。
然而,梅艷芳去世13年,梅媽卻一刻也沒消停,這真是在愛女嗎?為了分到更多遺產,不惜控告梅艷芳遺囑執行人、主診醫師、遺產受益人,現在還再次鬧到法院,要求分配更多生活費。據說,醫生指梅媽壽命還有10至15年,遺產有7500萬元,粗略估計梅媽每年花費400萬元,她有生之年用盡遺產機會微小。
那麼為何每個月3萬元都不夠花呢?據說,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因長大腸腫瘤,多年沒有工作依靠梅媽養活,所以3萬元不是養一個人,而是養兩個人。曾有媒體問梅啟明為何不找工作,他反嗆媒體說:「你請我啊。」
為了梅艷芳遺產,梅啟明多次陪梅媽大鬧到法院,從而引起梅艷芳粉絲爭議,但他卻直言:「我從沒做過令阿梅不開心的事,沒對不住阿梅,是她欠我太多,不是我欠她太多…」
母子倆說梅艷芳給的生活費不夠花,成日喊窮,結果有媒體撞破,梅啟明對外喊著沒錢,私底下卻吃鮑魚喝白酒,一頓飯花掉500人民幣。
有著這樣的親人,難怪梅艷芳會說最傷心的是連家人也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