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諾奧馬這次糗極了,但整個內閣卻必須承擔他犯錯的責任。
他日前宣布,房地部將發執照給房產發展商,以提供房貸給購屋者。凡是符合資格的發展商,即起可以向房地部申請為房屋購買者提供100%貸款的放貸執照。
這項宣布引起兩極反應,但以反對者居多,甚至是諾奧馬的內閣同僚也不認同。副首相阿末扎希就說,諾奧馬必須向內閣解釋,因為內閣從未討論過此事。
第二財政部長佐哈利則說,大部分發展商需要向銀行貸款才能發展房屋工程,因此根本沒有能力放貸,加上發展商提供的貸款利息過高,已無法向銀行借貸購屋的民眾,也沒有能力償還高利息的貸款,因此這個模式行不通。
「發展商需向銀行融資才能完成發展項目,因此,若發展商向銀行貸款後,再轉藉資金給購屋者,這個模式是講不通及難以為繼的。
「告訴我,有哪家發展商可憑一己之力完成發展項目?沒有,因為他們沒有足夠資金,所以需要向銀行融資,然後根據工程進度,出售房屋。」
聯昌集團主席納西爾在歡迎佐哈利的談話時指出,若允許發展商放貸,將衍生出更多不受監管的次貸危機,並增加我國債務的風險。
在引起爭議和批評後,諾奧馬說,他所宣布的只是一項建議,而此舉是為了能夠鼓勵更多的發展商與房地部配合,為人民提供更多的可負擔房屋。
雖然諾奧馬企圖淡化這起爭議,但大家不解的是,為何如此重大的措施,他在未經內閣討論和核准的情況下就作出宣布呢?最荒謬的是,如果購屋者連銀行的4-5%的利率都不難以承擔,又如何能獲得發展商的高利率(12-18%)貨款呢?
正如佐哈利所說的,房屋問題的癥結,不是在於放貸執照或商業銀行不肯提供房貸,而是在於發展商沒有興建足夠的可負擔房屋,以及購屋者無法獲得足夠的融資。諾奧馬在沒有搞清楚狀態的情況下,就提出不合邏輯的建議,不僅自暴其丑,也暴露出內閣成員素願參差不齊的問題。
(姚文賢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