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時內,兩女生一個被猥褻,一個被強姦,都是他 Loew Zi Xiang !

@ 2016-09-10

這又是一件青春荷爾蒙泛濫惹的禍。一名18歲少年,色膽包天到在短短兩個小時里,先是強吻了一名16歲女生的的唇,又強姦了另外一個16歲女生(她也是第一位女生的好朋友),在9月8日被判罰接受改造訓練。

只是有人不同意!誰?訴方!畢竟在新加坡,非禮和強姦都是重罪。非禮:最長要坐牢兩年或罰款或打鞭或並罰;至於強姦,則最多可判20年,或罰款或打鞭……,現在只判他改造訓練(按照新加坡法律的規定,改造訓練是為年齡在14到21歲的輕罪囚犯所設的,長度通常是18個月到3年。),憑啥?

難道因為他在犯事的2014年,才到夠格打鞭的18歲,就可以得到輕判嗎?不好意思,那不但吃瓜群眾不同意,就連專業的公訴人都看不過眼了,要求暫停上面的判罰,他要上訴高庭。按他的想法,考慮到各方面因素,情節這麼惡劣的犯罪,怎麼著也得判他個監6年再打6鞭,才能以儆效尤。

到這裡要給大家透個底,今天你們不會如願看到三個當事人的照片,因為本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令,保護16歲以下的受害者,別說是照片,就是姓名也是不能輕易泄露的,審判也得清堂。所以,這起案件雖然從8月尾起,連審了10天,我們只能告你男生的名字叫Loew Zi Xiang。

未滿16歲受害者受到法律保護

Loew犯事那天,正是兩年前9月8日的下午。他邀請了上面兩個女生到他家玩,當時家裡還有他已離婚的母親。他們仨坐在他的床上,聊天、玩手機等,嘻嘻哈哈好不開心。

那晚6點後,女生1就遭遇了男生的搶手機,並推倒在床上強吻,雖然他口稱抱歉。咦,女生2在哪裡?原來是男生預先發了信息給她,讓她去和他養的狗狗一起玩,她早閃人了。

女生1在被非禮後,覺得很不舒服,7點就請求女生2和她一起離開是非之地,卻被女生2拒絕了,說是還想和狗狗玩。畢竟他們在相識的四年里,見過三四次面的他倆,關係像「兄妹」般。

以為就是純純的兄妹情

這妹妹是有多愛玩,又有多信任哥哥吶!於是,在7:10到7:40之間,她就被慾火中燒的男生強姦了。

因是閉門審訊,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獲得更詳盡的干案實情。法庭只透露了三點:

1、被強姦女生的證詞非一般令人信服;

2、男生的陳述,也和女生的高度吻合;

3、男生還有一項騷亂滋事的罪名,有待下判時一併考慮。

男生在去年11月就被還押到現在,好不容易在10個月後下判了,還不能算數,得等待高庭的審理,看來這青春荷爾蒙還是得管理好,否則一不小心就會釀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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