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新條例!大馬馬六甲政府:排屋住家禁養狗!

@ 2016-09-07

當局是基於接到有關狗只排泄物及狗吠聲的投訴,對鄰居造成干擾,因而修訂條例。

政府禁止排屋中間單位養狗,或將造成流浪狗問題越來越嚴重。

(馬六甲6日訊)甲州政府修訂新養狗執照條例,排屋住家中間單位,禁止養狗!

民主行動黨主席鄭國球批評,州政府新措施不合理,促請重新檢討。

他說,根據甲州行政議員拿督威拉依斯邁鄂圖曼解釋,當局是基於接到有關狗只排泄物及狗吠聲的投訴,對鄰居造成干擾,因而修訂條例。

他認為,這種作法相當極端,政府應對症下藥,加強狗主的衛生意識,而非禁止養狗。

贊助廣告他也是怡力區州議員,他今日由甲副主席瑪丁及副秘書林朝雁陪同,召開記者會說,狗主養狗當寵物之餘,主要是因治安敗壞,只好養狗顧家。

「大部分的狗主,會照顧狗只的衛生整潔,政府不應該以排泄物、狗吠聲等藉口,禁止養狗,反而應設法提升狗主的衛生意識,包括自行撿糞等工作。」

他強調,政府應給民眾養狗的權利,更應尊重狗只的生命。

他擔心當局將弄巧反拙,造成流浪狗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鄭國球呼籲狗主,須照顧環境的衛生整潔,不要成為政府對付狗只的藉口。

他也促請馬華甲州聯委會主席拿督林萬鋒公開表態,是否支持這項措施。

瑪丁說,狗只是人類忠實的夥伴,協助主人看顧家門,提防盜賊,因此政府不應該因一兩個個案,就一竹竿打倒一船人,反而研究解決方案。\=

他說,狗主每年須為狗只繳付10令吉(已結紮)或50令吉(未結紮)的執照費,當局如此做法,無形中也將減少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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