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以一首《飆高音》打開知名度,才華洋溢的他做出許多膾炙人口歌曲,近期更與夯團玖壹壹合作歌曲《oh my god》,21日卻驚傳他回馬來西亞遭捕,原因是MV遭指涉及「褻瀆膜拜地點及蓄意侮辱宗教」。
黃明志從台灣回到馬來西亞機場時,即遭警方逮捕。
黃明志今早雙手反銬被警方帶往檳城地方法庭進行延押手續,出來時首度開口便說肚子好餓「要先吃」,又以台語表示「沒歹誌」(沒事)向歌迷報平安。大馬警方延長扣留他至8月25日。
回國前,黃明志在臉書也放上一段「自首」影片,影片前面是媒體對此事的報導,表示有伊斯蘭非政府組織到檳城警局報案,要求警方調查黃明志。影片後面則是黃明志在鏡頭前一一脫掉衣服,證明他進去前身體是沒有傷痕的,網友大讚「很聰明,如果出來後有傷痕就是政府幹的」。
黃明志和玖壹壹合作的歌曲《Oh My God》,因MV裡有他們到教堂、廟宇及清真寺拍攝,內容涉及宗教問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2Xh5pK_zQ0]
一切平安啊啊啊啊啊黃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