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與邱姓男室友去年串通互換女友嘿咻,害自己的女友酒醉失身,
因羞憤絕望而燒炭身亡,周男到案懺悔供出經邱男護航企圖性侵對方女友但被識破的內情,邱男否認性侵周男的女友得逞,最高法院不採信,今依乘機性交致人自殺罪與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周男、邱男各7年6月與13年6月徒刑,
全案定讞。判決指出,從事保險業務的周男(28歲,在押)和邱男(36歲,在押)分租新北市土城區一間公寓套房而認識,去年3月27日,邱男提議跟周男交換性伴侶,並約自己女友當晚從新竹北上碰面,趁女友抵達後洗完澡上床裸睡,關掉房內燈光開門叫周男進房冒充自己求歡。邱男的女友意亂情迷之際,一摸男伴胯下要害,警覺「怎麼有剃毛,大小還不一樣」,
立刻質問周男來意,之後並斷然與邱男分手。邱男不罷休,去年4月14日凌晨一時許,見周男的女友喝醉躺在周男房內休息,再度跟周男提議交換女友嘿咻,周男叫邱男悄悄進房,自己躲到邱男房間等消息。周男的女友遭邱男性侵得逞,隨即發現「觸感不對」,拉近細看竟是邱男,立刻推開呼喊,周男衝進房安撫,被害人得知遭男友陷害,氣得哭罵搥打周男,
離開後深感羞憤,一個月後獨自到摩鐵燒炭身亡。周男接獲女友死訊趕赴現場下跪,但沒說出實情,被害人家屬整理遺物發現被害人手機通訊軟體存有許多責備周男的對話,包括
「我的人生因為那天的事毀了」、
「你怎麼可以這麼狠心,讓別人糟蹋我」、
「腦子裡一直有那天的畫面,有多噁心你知道嗎」、
「你徹底的毀了我了,你開心了嗎」等語。
被害人家屬憤而報案提告。周男承認與邱男設局交換女伴,但認為女友尋短可能是為他墮胎又發現他劈腿所致。邱男怕被重判,對於有無性侵得逞始終反覆其詞,並認為被害人事隔一個月才輕生,
應該是受其他因素刺激,與被性侵無關。法官指被害人個性原本開朗活潑、無憂鬱症狀,事發後萌生輕生念頭,始終向周男表明想自殺,更揚言「我會讓所有人都知道我會去死,全都是因為你找你朋友強暴我」、
「與其要我這樣骯髒的活著,我寧願死」等語,被害人閨蜜也證稱被害人早知周男花心,因深愛周男而容許周男帶其他女人回住處過夜,甚至說過為周男墮胎「只是要或不要」的選擇而已,足見周男辯詞不可採。一審據此罕見依乘機性交致人自殺罪,判周男2人各7年與12年徒刑,至於2人設計性侵邱男的女友部分,
因被及時識破,不構成性侵,判2人無罪。二審認為若非邱男的女友機警拆穿2人詭計,否則恐造成另一名悲憤受害人,改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2人這部分犯行各1年與2年徒刑,周男合併應執行7年6月徒刑、邱男13年6月徒刑,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