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核算,三年來仲裁案大概費用開支約為2600多萬歐元,約占2015年菲律賓財政預算的兩千分之一。
這也意味著,臨時仲裁庭完全由菲律賓「包養」。蒂格勞15日在媒體頭版發表文章說,菲律賓為南海仲裁案請律師,共花費了3000萬美元。並要求美國為此「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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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在海牙組建,屬於因案而設、案終而撤的臨時班子,絕不是「國際法庭」。
阿基諾三世如果還在任應該會頭疼
記者採訪調查發現,臨時仲裁庭與同樣位於海牙的國際法院(ICJ)沒有任何關係,後者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根據《聯合國憲章》設立。
初步核算,三年來仲裁案大概費用開支約為2600多萬歐元,約占2015年菲律賓財政預算的兩千分之一。這也意味著,臨時仲裁庭完全由菲律賓「包養」。
7月12日,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鬧劇」宣告落幕。
曲終人散,這個頗具爭議的臨時仲裁庭也就此退場,在國際法史上留下一段不光彩的印跡。
海牙法院也就是一個私人律師事務所
在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違反中菲共識、違反國際法,單方面強行推動的這起仲裁案中,臨時仲裁庭扮演了惡劣而荒唐的角色。這個臨時仲裁庭的一系列操作漏洞百出,幾無公正權威可言。
海牙法院的「私人律師」
記者通過採訪調查,從機構組建、運行程序、人員構成、實體裁決等方面,揭示其假借「仲裁」之名違反國際法之實的本質。
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公布後,眾多媒體尤其是西方媒體紛紛以「聯合國背景的仲裁庭作出裁決」、「常設仲裁庭作出裁決」等發布消息。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在海牙組建,屬於因案而設、案終而撤的臨時班子,絕不是「國際法庭」。記者採訪調查發現,臨時仲裁庭與同樣位於海牙的國際法院(ICJ)沒有任何關係,後者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根據《聯合國憲章》設立。
國際法院在其網站首頁發布提示信息,表明南海仲裁案和其無關
臨時仲裁庭與位於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沒有直接關係。唯一沾得上邊的是,根據《公約》附件七的要求,如果當事方沒有指定仲裁員,則由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在本案中為日本籍前庭長柳井俊二)代為指定。
臨時仲裁庭與常設仲裁法院(PCA)也沒有直接關係。略微有關的是,常設仲裁法庭為本案仲裁庭提供秘書服務,並將位於海牙的和平宮租借給仲裁庭作為庭審場所。
可見,本案臨時仲裁庭,並不是常設仲裁機構,也不是國際海洋法領域的權威司法機構,其程序規則也是仲裁員擬定的、僅適用於本案的臨時性仲裁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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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償服務由誰買單
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13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仲裁庭5名仲裁員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他們的錢,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是有償服務的。
根據法律實踐,一般而言,仲裁庭由雙方協議組建,相關費用均攤。但在本案中,提供服務的常設仲裁法院秘書曾3次要求中菲繳納費用,用於支付5名仲裁 員薪酬、庭審房租等,維持仲裁庭日常運轉。中國因不接受、不參與這一仲裁,一次也沒有繳納。菲律賓不僅繳納了自己的份額,為了保證仲裁進行下去,還代替中 國繳納了中國的份額。據了解,僅在今年4月,菲律賓就向仲裁庭增繳了85萬歐元。
仲裁庭運轉需要一筆巨額費用。據有關人士透露,本案仲裁員的薪酬高達每小時600歐元,如按每日工作8小時計算,仲裁員每日薪酬為4800歐元。另 外,當事國雙方還需繳納啟動資金50萬歐元。仲裁程序相關的所有開銷都應得到償付,包括差旅費、住宿費、電話費、傳真費、複印費等等。
目前關於仲裁案律師團隊費用等,尚無公開資料可以查閱。
初步核算,三年來仲裁案大概費用開支約為2600多萬歐元,約占2015年菲律賓財政預算的兩千分之一。這也意味著,臨時仲裁庭完全由菲律賓「包養」。
中國南海地圖
以上數字和菲律賓專欄作家裡戈韋托·蒂格勞的說法相吻合。蒂格勞15日在《馬尼拉時報》頭版發表文章說,菲律賓為南海仲裁案請律師,共花費了3000萬美元。並要求美國為此「買單」。
在政治操弄下,由阿基諾三世政府強行推進而達成「非法無效」裁決,惹起菲律賓國內的怨聲。「他們(美國)在南海沒有主權聲索,也不是《聯合國海洋法 公約》的締約國……仲裁案給了美國干預南海事務的藉口,美國中央情報局或者國務院應該給菲律賓報銷這筆高昂的訴訟費和律師費。」蒂格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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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士存對此表示,與國際法院法官酬勞由聯合國經費支付不同,臨時仲裁庭仲裁員是明碼標價、有償服務。因中國不參與,因此整個案件所有費用完全由菲方承擔,背後的貓膩不言自明。「仲裁庭也可以裁決自己沒有管轄權,但如果這樣的話,就意味著仲裁員們丟了自己的飯碗。」
事實再清楚不過了,南海仲裁案由始至終就是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其背後有著不可告人的圖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