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要求兩個孩子撫養權,並分割財產!
王寶強婚變事件發酵了一天後,網友關注的焦點已經從各種罵戰中,轉移到寶寶的財產問題上了。據《法制晚報》報道,8月15日上午王寶強本人在律師陪同下來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其妻馬蓉離婚,同時要求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並分割財產。中午,王寶強工作室發布了王寶強離婚糾紛案的立案聲明。聲明中,王寶強表示,「我與馬蓉離婚糾紛案已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並已借款交費,收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和《訴訟服務告知書》。」 (來自:騰訊財經)
對此不少網友紛紛表示疑惑,難道寶寶窮的已經交不起訴訟費啦?王寶強已經變更了其主要資產平台——北京寶億嶸影視傳媒公司(以下簡稱「寶億嶸」)的股權,王寶強才是寶億嶸唯一自然人股東,王寶強為何還要分割公司股權呢?對於借款繳費,有網友爆料,王寶強數個銀行帳戶中的大筆存款在一日之內被取走,所以此次工作室需要借錢交訴訟費!!! (來自:騰訊財經)
對於公司股權的分割,因為寶億嶸是王寶強與馬蓉結婚後成立的公司,他們又沒有婚前協議,即使王寶強做了股權變更,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但如果馬蓉真如網友爆料那樣,涉嫌轉走王寶強帳戶中的所有存款,根據婚姻法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來自:騰訊財經)
事實上,因為婚變而導致公司股權分配糾紛,王寶強並非個例,他遇到了「夫妻店」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公司股權和夫妻財產結合,一旦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很容易出現公司控制權易主,或者融資、上市困難等問題。土豆網、趕集網、真功夫三家准上市公司因為老婆告老公引發的鬧劇,讓資本方叫苦不迭。 (來自:騰訊財經)
因為感情糾紛,土豆網創始人王微95%的股權遭遇前妻楊蕾申請凍結,此後,兩人協議離婚,王微付出700萬美元現金補償,而土豆上市進程被擱置半年有餘,從此止步納斯達克。據傳這場糾葛,還催生了一個新名詞「土豆條款」,不少投資人開始討論是否需要在股東協議中增加所投公司的「CEO結婚或者離婚必須經過董事會」這樣的條款。 (來自:騰訊財經)
因為股權轉移,趕集網創始人楊浩然被妻子王紅艷告上法庭。這場離婚財產糾紛案持續3年,成了趕集網上市的絆腳石;為了爭奪股權,真功夫創始人蔡達標和潘敏峰不但夫妻反目,蔡達標還因職務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 (來自:騰訊財經)
那如何避免「夫妻店」中的這個坑呢?對此有業內認識表示,在創業前,可以約定股權為創業者個人財產,錢權分離,配偶可以分享股權變現利益,但是不能支配公司股權;如果沒有提前約定股權為創業者個人財產,那麼股權依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創業者就要在保證婚姻不亮紅燈的同時,對投資人承諾夫妻關係對股權影響的約定。 (來自:騰訊財經)
以龍湖集團董事長吳亞軍離婚案為例。2012年8月吳亞軍與丈夫蔡奎結束了20年的婚姻。當時,二人曾合計持有龍湖地產39.06億股,占比75.6%,而蔡奎已獲得龍湖地產30.2%股份,但因蔡奎從未在公司擔任職務,因此離婚分家並不涉及股權變動,對公司運營沒有影響。當然了,也有創業者相信自己的婚姻是牢不可破的,那就直接忽略小M的這些話吧。 (來自:騰訊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