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一號馬屁精》咬緊氣球女不放 硬是要為《一號高官》討回「公道」(組圖)

@ 2016-08-07

【向首相拋黃氣球案】總檢察署決定上訴

(吉隆坡7日訊)總檢察署針對向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伉儷拋擲黃色氣球的女舞蹈家比莉爾一案,準備提出上訴。

比莉爾在週五收到法院寄來的上訴通知書,主簿官已在7月14日接受總檢察署的上訴申請。

控方在函中表示,他們「不滿意推事庭法官莫哈末菲扎伊斯邁於7月1日將比莉爾當庭釋放的裁決」。

比莉爾對總檢察署準備上訴一事,表示非常失望。

「我認為,在首次審訊時,法官的判決清楚且明確,因此我對總檢察準備上訴的決定感到失望。」

她說,這是個無謂的訴求,根本就是浪費國家資源,公共收益也很少。

現年37歲的比莉爾說道,她沒有其他關於這項上訴申判的詳情,一切已交由其律師埃里克鮑森處理。

2015年9月23日,比莉爾海斯因在首相納吉夫婦出席的一項活動,從高空拋下黃色氣球,被控上法庭。

控狀未指明受辱對象

根據控狀,比莉爾被控於去年8月31日下午約3時15分,在吉隆坡柏威年廣場5樓,做出侮辱他人的行為,藉以挑起憤怒,破壞和平與安寧;因而牴觸了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第14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0令吉。

然而,該控狀中並沒有指明她所侮辱的對象是誰。

事發當日,首相伉儷正在出席「2015年多元城市:吉隆坡國際藝術節」的開幕禮。他們抵步時先參觀了舞台旁的視覺藝術展,再移步到主賓席欣賞各族文 化和舞蹈表演。就在鼓藝演出進行時,比莉爾從該廣場5樓拋下印有「公正」、「民主」等字眼的黃色氣球,這被指與凈選盟在8月29日及30日舉辦以黃色為主 題的集會有關。

根據莫哈末菲扎的判詞,由於氣球從高處拋向舞台後方時,活動依然順利進行,也未見拋氣球事件引起騷亂或出現人群四處亂竄的現象,因此被告的行為沒有破壞和平。他在檢閱8名控方證人的供詞及控辯雙方的陳詞後,認為控方無法證明被告表罪成立,因此宣判被告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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