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 My God》黃明志揶揄焚燒海報者 「下次風太大可用電蚊拍」

@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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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My God》黃明志揶揄焚燒海報者 「下次風太大可用電蚊拍」

黃明志以「下次風太大的話可以用電蚊拍來點擊」字句,回應試圖焚燒其海報的人士。

網絡創作歌手黃明志日前在優頻(Youtube)發表新歌《Oh My God》音樂視頻,被指觸及宗教敏感,引起伊斯蘭非政府組織報案;黃明志今日特在其面子書,以「下次風太大的話可以用電蚊拍來點擊…」字句,揶揄試圖焚燒其海報者。

據瞭解,目前黃明志身在國外,穿梭在中國和台灣工作,無法現身回應日前有伊斯蘭非政府組織,就其新歌音樂視頻觸及宗教敏感,前往檳州百大年路警局報案,之後更在警局外試圖焚燒黃明志的海報。

但由於當天風勢太大無法點燃,試圖焚燒海報的人士改用踐踏及撕裂海報舉動發洩不滿。

對此,黃明志幽默以「下次風太大的話可以用電蚊拍來點擊」,回應這批人士的舉動。

黃明志最新創作《Oh My God》,由他包辦詞曲創作和音樂視頻製作兼導演,甚至邀請台灣近期樂團「玖壹壹」助陣。

但其新歌在23日被網友提前於網上洩露,引起廣泛議論,歌詞被指含有觸及各大宗教的敏感字眼。

部分伊斯蘭非政府組織指歌曲侮辱伊斯蘭而投報,也列出5大罪狀指歌詞不斷提到「阿拉」字眼、一邊說阿拉一邊觸碰飲料、穿著穆斯林服飾賭博、祈禱聲遭嘲笑和羞辱,以及在丹絨武雅水上清真寺內唱歌跳舞。

檳州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295條文(褻瀆膜拜地點及蓄意侮辱宗教)調查此事件,並傳召黃明志及參與音樂視頻演出的人士錄供。

利祖安(前排左2)、阿茲迪(前排左5)與其他成員,拿著倒反的黃明志海報表達不滿,並要求警方採取對付行動。

一批檳州伊斯蘭非政府組織代表到警局報案後,要焚燒黃明志肖像海報表不滿,不料風太大無法燒起來,最後改為踐踏和撕裂海報。

據所見,當時他們一行約15人在報案及召開記者會後,就到警局門口對面的小路,準備焚燒黃明志的海報。

有人嘗試用打火機點火,但當時剛好風大,一直無法點燃海報讓火勢燒起來。期間有人嘗試用身體圍人牆擋風,但仍不果。

最後他們只好放棄焚燒海報,將多張海報放在路上踐踏,最後再撕裂發洩不滿。

這批檳伊斯蘭非政府組織今午到百大年路警局,代表報案的是半島馬來學生聯盟主席阿茲迪及檳州馬來人聯盟主席利祖安,他們宣稱代表20個非政府組織作投報,要求警方徹查,並對涉嫌侮辱宗教的黃明志採取對付行動。

阿茲迪指出,片長4分鐘4秒的音樂短片多次出現侮辱宗教的行為和語言,包括多次提及「阿拉」、敲杯喝水前也提及「阿拉」、穿著長袍及頭巾賭博,及在丹絨武雅水上清真寺內跳舞和唱歌。

「有關內容似乎都在激怒穆斯林,黃明志的行為極度沒教養。」

利祖安說,黃明志的行為越來越過分,如果他在街上看到黃氏,一定會掌摑對方以示教訓,再帶他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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