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倡地庭推事庭更獨立
史蒂文贊同檢長交出司法權
近來國內輿論注意到了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發表司法和檢控應分開的談話,這項談話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和熱議,乃是因為這關係到與人民息息相關的司法和檢控獨立性的問題。
不管是司法或是檢控,他們都是代表著社會肩負起重大職責,確保時刻都能不偏不倚地履行公義,公眾都期望司法和檢控人員,能以專業精神和純熟技巧履行職責,並堅守誠信。
阿里芬:總檢察長「兼管」或利益衝突·「司法檢控應分開」
阿里芬強調,檢控單位不應該和裁決單位有衝突,所以他建議把司法及法律服務委員會的司法和檢控分開,推事和地庭法官向首席主簿官負責,而非總檢察署。
阿里芬建議把司法及法律服務委員會「一分為二」。
(吉隆坡30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建議把司法及法律服務委員會「一分為二」,即司法的部分交由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管轄,法律則歸總檢察署司法組管理,以避免產生利益衝突的問題。
阿里芬強調,檢控單位不應該和裁決單位有衝突,所以他建議把司法及法律服務委員會的司法和檢控分開,推事和地庭法官向首席主簿官負責,而非總檢察署。
他說,這只需要做出行政上的調整,而不涉及修改憲法。
總檢察長兼「兩職」不當
他解釋說,由總檢察長身兼管轄司法專員和法律官員兩個制度的主管,是不恰當的做法,因為總檢察長是行政機關下的法律服務之首,而司法專員則是司法界的一部分。
「這看來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因為總檢察長負責檢控,如何能擔任司法專員的主管。」
他今日為2016年司法專員大會主持開幕禮後,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如果總檢察長繼續管轄兩個制度,這將會對司法的獨立造成負面觀感,而目前已經有人有這麼的看法。
他說,目前,副檢察司、高級聯邦律師,以及屬於司法專員的推事和地庭法官隸屬總檢察署,給人的印象是推事和地庭法官的「上司」是總檢察署,聽從後者的指示辦案。
「如果推事或地庭法官釋放被告,或沒有按總檢察署指示作出裁決,就會被調職或不被升職,我們不希望人民對司法有這樣的觀感。」
阿里芬說,由首席主簿官起草的建議書已經完成,預料可以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便呈給司法及法律服務委員會定奪。
總檢長兼管司法與法律官員
牴觸聯邦法院裁決
阿里芬說,司法界是由司法委員會,以及司法及法律服務委員會組成,前者有權委員法官,而包括推事和地庭法官在內的司法專員則由後者委任。
他說,根據編號6/2010的總檢察署通知,司法和法律官員服務制度由總檢察長管轄,他認為這已經牴觸聯邦法院的裁決,而且實際上,司法服務是在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的管轄權限下。
他表示,據他了解,當初成立司法及法律服務委員會時,法律官員的人數不多,可能沒有需要有兩個主管。
「但現今在司法界的法律官員已經達到636人,而司法界的各級官員總數則為4787人;截至今年4月30日,首席主簿官屬下就有5423名官員。」
他說,對一個人數日益壯大的單位,司法制度的領導與管理並非容易,再者,隨著法庭數量增加,以及法庭需要使用高科技的基本設施,是需要一位深入了解法庭架構及組織,並且對其職責能專注和做出承諾的主管。
不符合現時需求
「因此,讓總檢察長同時管轄司法專員和法律官員兩個制度是不實際和不符合現時的需求,現在是時候把司法服務交給司法界管轄,以便服務制度的管理與改善問題,以及司法專員升職或職位問題能獲得全面和有效的執行。」
他說,司法及法律服務委員會不屬於公共服務領域,而是一個附屬在公共服務局的服務委員會,除了公共服務局主席以外,還包括總檢察長及6名法官在內。
88%刑案9個月內審結
隆砂推事庭表現最好
敦阿里芬指出,在案件登記後的9個月內審結的刑事案件高達88.5%,而吉隆坡和砂拉越推事庭表現最好,分別取得95.5%和95.1%案件審結率。
他今日為2016年司法官員大會主持開幕禮後,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其他大多數州屬也錄得約80%的良好表現。
他說,玻璃市、檳城、吉蘭丹、彭亨和登嘉樓的案件審結率低於平均,特別是檳城推事庭只有75.7%,而首席主簿官正設法改進。
不設國際商業法庭
另外,阿里芬表示,我國目前沒有打算在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落實後,設立國際商業法庭。
他認為暫時沒有此需要,司法界將會專注於審理國內的案件,並且暫時只能應付國內案件。
他指出,新加坡設立國際商業法庭,目的是吸引國外的案件入稟該國法庭,它引進外國法官審理有關案件,但我國目前不打算這麼做。
針對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透露,政府探討成立特別網絡法庭的問題,阿里芬表示歡迎。
「我們沒有問題,我們已經篩選一些高級官員,即至少是C級的官員,並在近期派送他們到外國接受有關網絡罪案的知識與技能的訓練,特別是吉隆坡、沙亞南、檳城和柔佛的官員。」
出席者包括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東馬大法官拿督斯里里察馬拉尊、上訴庭主席丹斯里勞勿斯和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拿汀拉蒂花達哈。
約有660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司法官員出席了大會,本屆大會主題為:「邁向司法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