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午到百大年路警局報警的有半島馬來學生聯盟代表阿茲迪及檳州馬來人代表聯盟主席利祖安,他們自稱代表20個非政府組織向警方求查黃明志,以法律行動對付他。
利祖安(左二)和阿茲迪(右四)代表伊斯蘭非政府組織百大年路警局報案,他們故意握反黃明志海報以宣洩不滿。
(檳城30日訊)歌手黃明志新歌《Oh My God》音樂短片被指觸動宗教敏感,今午再有伊斯蘭非政府組織報警,他們原本聲稱要在警局外焚燒黃明志肖像,但因風大,火燒不起來,他們改為踐踏及撕裂海報以宣洩不滿。
今午到百大年路警局報警的有半島馬來學生聯盟代表阿茲迪及檳州馬來人代表聯盟主席利祖安,他們自稱代表20個非政府組織向警方求查黃明志,以法律行動對付他。
阿茲迪說,該短片多次出現侮辱伊斯蘭教的內容,他相信黃明志企圖激怒伊斯蘭教徒。
利祖安則說:「黃明志已越來越過分,我若看到他,會先給他一巴掌,再捉他到警局去!」
他們約15人較後在警局外試圖用打火機點火,焚燒多張黃明志海報以示不滿,但因風大,雖然他們還用「人牆」擋風,約半分鐘後,火還是點不起來,他們乾脆放棄點火,改用踐踏及撕裂海報來發泄。
檳州總警長拿督阿都嘉化昨日說,警方將傳召黃明志及片中3名人士錄口供,並援引刑事法典第295(褻瀆膜拜地點及蓄意侮辱宗教)調查。
對白設計:我燒不到你的肖像,我就踩你的肖像海報
局外撕毀黃明志海報
他們列出黃明志新歌《Oh My God》的5大罪狀:
(1)其中一段唱著「不知道」的歌詞,反覆提到「阿拉」字眼
(2)一邊說「阿拉」,一邊觸碰飲料
(3)穿著穆斯林服裝在賭博
(4)祈禱聲遭嘲笑和羞辱
(5)在丹絨武雅水上清真寺內唱歌跳舞
《Oh My God》是由黃明志與夯團玖壹壹合作在新歌,兩組人馬都在今年入圍金曲獎,首次合作即受到歌迷關注。
黃明志在《Oh My God》包辦作詞、作曲,親自擔任MV製作兼導演,在歌曲中大玩Cosplay,配合歌曲意境朔造不同宗教人物,像是耶穌、唐三藏、道士、伊斯蘭教徒,惟隨著新歌MV遭到網友外流,黃明志透過所屬公司呼籲網友,將非正式版MV下架。
較後,黃明志透過所屬公司量能文創表示,不明白為何MV會提前釋出,至於網絡版本並不是最終版。
20個伊斯蘭組織在百大年路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