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 住家用電量 "300瓦特" 或以下,不需繳付 "6%消費稅"。】

@ 2016-07-24

細心查電費單別白付, 用電300瓦特無GST。

你知道嗎?住家用電量300瓦特或以下,不需繳付6%消費稅。

住家用電量300瓦特或以下, 無需繳付消費稅,但有時國能犯下的技術錯誤,導致用戶平 白蒙受損失。

(森美蘭.芙蓉23日訊)你知道嗎?住家用電量300瓦特或以下,不需繳付6%消費稅。

來自芙蓉快樂花園的嚴國華(64歲)申訴,其住家最新2個月的電費單不知何故被徵收消費稅,若稍不注意,可能就平白多付不必要的費用。

他指出,該志明5月23至6月16日(43令吉16仙)及6月16至7月13日(50令吉28仙)的電費單,用電量僅198和220瓦特,但都被徵收消費稅,令人費解。

「首張電費單被徵收2令吉59仙,第2張則3令吉2仙,雖然不多,但長久下去就是一筆負擔。」

針對此事,接獲投訴的汝來市議員黃科森披露,根據條例,只有住 家用電量超過300瓦特,才會被徵收6%消費稅。

他說,以嚴國華為例,每月電費維持在約50至60令吉之間不需繳付消費稅,他已向國能查詢,並證實這是技術上的錯誤。

不必要費用應拒付。

他表示,雖然事主被徵收的消費稅數額不多,但站在消費者權益角度,任何不必要的費用都應拒絕繳付。

他促請民眾細心查閱每月電費、水費及排污費單等,以免無辜被徵收額外的費用。

嚴國華(中)向黃科森申訴電費被徵收消費稅的問題;左為陳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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