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產品一買再買,患有失智症的老婦被列入「白名單」,一個月內兩間不同公司的行銷人員上門推銷,老婦花4400元買下兩個同款的空氣清新器。
陳女士(73歲)的女兒受訪時告訴本報,母親一向「耳根子」軟,不管是電話行銷或者上門行銷,她多半都會把產品買下來。
在一年多前,陳女士被診斷患上失智症後,狀況便更加嚴重,連買過的產品都忘記已經買過,同樣的產品一買再買。
「去年底的某一天,父親告訴我母親一直和行銷人員通電話,而且買了產品還需要分期付款。」
她進一步了解後發現,母親來者不拒,似乎已被列入行銷公司手中的「白名單」,不同公司的銷售人員會經常打給她的母親,更糟的是,母親剛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的空氣清新器(價值2200元),早在一個月前也買過一台。
之前也買兩了台凈水器
「其實,這已經是第二次發生這類事情,上一次母親也是從兩家不同公司,買了兩台同款的凈水器。我本來想說算了,就當作第一台凈水器是要買的,就找了第二間公司要求退款,公司卻只答應讓我們換另一個產品。」
這次,陳女士直接到消協報案,並在消協的協助下,成功向售賣空氣清新器的公司索回了已經支付的款項,也就是1600元。
女指專挑老人硬銷
第二個行銷人員要求老婦分期付款,還清錢後才能拿到產品。女兒懷疑行銷人員專挑老人下手,不但硬銷還作出不合理規定。
針對母親買下第二台空氣清新器一事,陳女士說:「父親當時一直在反對(購買),該行銷人員為了避開父親,把我母親帶到組屋樓下遊說,還要她籤條約,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但只有在款項付清之後才能拿貨。」
行銷人員的做法,讓陳女士更加不滿。
陳女士說,行銷公司專挑老人下手,強銷產品,還在老人家判斷能力有問題的情況下,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她認為,行銷人員至少要應該聯絡孩子,讓孩子做決定。
「行銷人員的三寸不爛之舌,有時連年輕人都把持不住,何況是老人家?」
電子產品業投訴個案
●2013年 262起
●2014年 285起
●2013年 263起
(投訴原因主要是有瑕疵的貨品,貨不對辦或者業者不履行承諾)
消協貼士
1)在保護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CPFTA)下,業者若利用無法保障自身利益的消費者,如精神病患者,是不公平的做法。消費者可以用此法令索取賠償。
2)消費者應爭取書面協議,而非口頭協議,以便在發生消費糾紛時保護自己。
3)消費者儘可能看清銷售合約條款,尤其是賠償方式、保障期和冷靜期等重要事項。
4)公眾有問題可撥打消協熱線61000315投訴,上網至http://www.case.org.sg/complaint_onlinecomplaint.aspx備案,到位於錦茂路的消協總部尋求援助,或到小額賠償庭備案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