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報道過一名33歲的男子強姦了自己56歲的親生母親「新加坡一男子居然強姦自己的母親,簡直禽獸不如!」 被告阿威半夜回到家中,發現繼父不在,竟獸性大發強姦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在庭審時,這位被告卻說了不同的故事。他說他自己並沒有強姦他的母親,只是掀開了她的睡衣「想看看她的私處」。他說她媽媽之後就醒了,質問他在幹什麼。他隨後就假裝沒聽見回到了自己睡覺的床墊。
再後來她把他叫醒,好像什麼也沒發生一樣與他一起吃早餐。他「對上帝發誓,什麼都沒有發生。」
他說是她的母親和繼父密謀誣陷他強姦,主要是為了把他從他們的一房式組屋趕出去,讓他去監獄。因為他經常喝醉了之後回家,對他的母親和繼父十分粗魯,喜歡大聲的放音樂,還侵犯了他們的隱私。
難道真是他母親和繼父為了趕他出去而構造的故事?
檢察官發現了他故事裡的漏洞。他之前自己曾說過,是他的母親邀請他回去一起生活的。
檢察官質問他:「如果她不想你在這裡生活,她完全可以直接跟你說離開這裡。」
被告辯駁道:「叫我離開對她來說是個困難的事情。」
所以叫她誣陷自己兒子強姦對她來說就是簡單的事情?!比叫兒子離開簡單?!
檢察官更是指出,如果他媽媽只想讓他惹上麻煩,告他掀起她的睡衣足夠構成罪行了。
在他的證詞里,更是指責母親在他的童年忽略了他。他和他兩個弟弟都是他們的奶奶照顧的,後來被送去了福利院,一去就是6年。而他們的媽媽從來不會去看他們。當他15歲的時候,他去她媽媽家找她,想要「得到媽媽的注意」。他見到她時,她只穿了胸罩,給了他兩塊錢,叫他回去。
據他的證詞,2006年時,他與弟弟和繼父與母親住在一起,經常吵架。2009年才出來住。2013年時,他的母親在他生日那天「親吻她的臉頰叫他回去住」。
而母親所說的證詞卻與兒子的截然不同。
母親說被告阿威半夜回到家中,發現繼父不在,強姦了自己。
早上她想辦法逃出了房子,去自己的大兒子那裡避難。
在路上,她打電話給阿威,試圖問清楚阿威到底因為啥才幹出如此獸行。同時,她也用另一隻手機錄下了兩個人的對話。這份電話錄音後來成為了指控阿威最有力的證據。
前些天出庭作證的22名證人包括阿威的親戚以及阿威母親後來諮詢過的醫生。
阿威的親戚們都確認,強姦案發生以後,阿威的母親整個人都崩潰了,一直哭個不停;醫生證實,阿威母親事發後產生了應急性刺激障礙的症狀;法醫也作證,當天阿威母親身穿的襯衫上發現了男性和女性的體液,但是劑量太少,無法做進一步的DNA鑑定。
他目前並沒有認下強姦罪。究竟兒子「只是掀開睡衣看看」還是不顧母親掙扎強姦了她?母子倆走到今天這一步又是因為什麼?只能等待庭審結果出來,才能明白究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