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警察出現帶走它的時候,它乖乖的配合了,因為這就是它的個性-一個悠閒嗜睡,喜歡有時候拔拔河的傻狗。但是8個警察和4個動物控制官員出現在了它家的門口,對他們來說它是另一種狗:一個比特犬。
它也許是鬥牛梗(梗犬的一種)和拉布拉多的混血對他們來說不重要。又或者它的家人從小扶養它到大也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一隻看起來稍微有點像比特犬的狗就是非法。
它的主人當時正在外出,所以警察們在門上留了一個紙條。它在法規下被帶走,帶到了一個未知的地點。而且那裡禁止會客。我無法了解為什麼任何人會舉報它,牠90%的時間都在偷懶,而另外10%都在玩。
這個家庭從那時候開始就在遊說政府機關釋放他們的狗。他們希望能在法庭上贏回他們兩歲大的寶寶。它有皮膚病,如果沒有特殊照料,很有可能會發炎。更讓人警惕的是,在法律下,它可以被安樂死。在死前都見不到家人最後一面。
為什麼這些法律存在?保護群眾嗎?時間一次又一次的證明,針對狗種的法條並沒有對每年狗攻擊的事件有任何影響。但是卻證明用來針對以及虐殺某品種的狗非常有效。同時讓不少家庭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