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訊,眼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許多家長發現在處理與異性子女、孩子與異性同齡人的關係方面變得疑慮重重。
兒童獨立睡覺
孩子多大以後不再適合跟異性父母一起洗澡?何時應該跟父母分房獨立睡覺?怎樣看待小男生親女生的行為?這些生活中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卻關乎孩子一生的人格發展。本報記者邀請兒童性心理發展與性教育專家胡萍,為父母解惑支招。
案例—— 兒子十歲了,還能讓媽媽幫著洗澡嗎?
貝貝今年十歲,個頭一天天長高,儼然已經是個「小大人」,可在媽媽丁女士眼中,兒子還是那個長不大的小孩。由於貝貝爸工作繁忙,經常出差在外,照顧兒子日常起居的重任幾乎全部落在丁女士身上。
「孩子上小學以後就開始自己洗澡了,可總怕他洗不幹凈,有時候還是得搭把手。」對於媽媽的幫助,貝貝早已習慣,倒是貝貝爸的提醒讓丁女士突然有些猶豫,「他覺得兒子大了,還是迴避些的好。」
解讀—— 「四歲之後幫孩子建構身體界限,獨立洗澡」
胡萍(兒童性心理發展與性教育專家,《善解童貞1:0~6歲孩子的性發展與性關懷》作者):
孩子在成長過程當中,跟異性父母的互動是非常重要的,跟異性父母建立的關係模式,會直接影響到孩子未來對異性的認知和相處。
以洗澡為例,孩子四歲之前,可以和父母一起洗澡,如果孩子提出要看父母洗澡,最好也不拒絕。因為這期間,孩子正處於認知自己身體和性別的時候,在看對方的身體的過程中進行比較,然後確認自己是男性還是女性。但四歲之後,父母就要幫孩子建構身體的界限,讓孩子獨立洗澡。這裡所說的獨立,是指孩子進到洗澡間,把門關上以後,自己脫衣服,洗完把睡衣穿好再開門出來,所有環節都自己完成。針對這個案例,媽媽應該及時教會孩子洗澡的技能,然後放手讓孩子自己洗澡,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有的父母會擔心孩子洗不幹凈、容易著涼、浴室滑等等,其實只要想辦法,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孩子三歲左右就已經可以獨立完成洗澡這件事,關鍵就在於父母願不願意教,是不是能把機會給孩子。父母堅持幫孩子洗,或者跟孩子一起洗,反而會破壞孩子身體界限的建構。
除了洗澡以外,孩子四歲之後,上洗手間要主動關門,父母換衣服也應該迴避,同時教孩子洗自己的內褲,因為內褲也是個人隱私的一部分,要讓他/她學會處理自己的隱私。如果長期不在生活細節上有意識地建立身體和隱私界限,父母和子女的關係就會不健康,給孩子未來的心理健康發展帶來困擾。
案例—— 該上四年級的女兒還擠在爸媽床上睡
過完暑假,佳佳就該上小學四年級了,可晚上睡覺,她還是習慣擠在爸媽床上,這讓趙女士有些糾結,「畢竟孩子越來越大了,尤其是夏天,衣服穿得本來就少,跟爸爸睡在一起好像也不大合適。」
事實上,趙女士在兩年前就曾嘗試讓女兒睡到自己房間,可女兒不願意,「她膽子小,說一個人怕黑,非得讓陪著,就算等她睡著了抱到她房間,半夜裡醒了也還要哭哭啼啼地回來找我們。」趙女士心一軟,只好把女兒重新摟回床上,三番五次之後,分房計劃終究未能達成。
解讀—— 「兩歲開始嘗試分房睡,捨不得也不要超過四歲」 胡萍:
孩子出生後,最好就能與父母分床睡,可以在大床旁邊,為孩子準備一張帶欄杆的小床,這一點對孩子非常重要,可以帶來很多好處。
比如,遠離父母呼出的氣體,避免父母呼吸道中的病菌傳給孩子;小床的欄杆會讓孩子自然而然建立起邊界感,睡姿相對穩定,長大以後換到沒有欄杆的床上睡覺,不至於從床頭滾到床尾,或者從床上摔下來;再者,還能培養孩子具有獨立空間的感受,讓孩子在未來發展獨立意識的時候,能夠順利「接軌」。
至於分房睡,我們認為孩子兩歲以後就可以開始嘗試。父母就算捨不得,最好也不要超過四歲,因為越大越難分開,帶來的問題也越多。針對這個案例,父母應該與孩子分房間睡覺。半夜孩子來到父母房間時,父母要堅持把孩子抱回她自己的房間,只要堅持兩個月以上,孩子就會知道無論怎樣都得睡在自己的房間裡,不再到父母房間了。
與孩子分房睡之前,留出半年左右的時間進行心理準備,期間與孩子一起布置房間,帶孩子挑選自己喜歡的床上用品等。晚上可以到孩子的房間陪伴,給他/她講故事、道晚安,完成親吻擁抱等睡前儀式,讓孩子感覺到雖然不跟父母一起睡,但父母依然是愛自己的。
很多父母會提到孩子的安全感,需要明確的是,安全感不是睡著的時候培養起來的,而在於平時孩子清醒的狀態下,父母怎樣與孩子互動,怎麼去理解他/她的行為和情感,怎麼去尊重他/她的發展意志。
如果已經過了最佳年齡,家長應該果斷讓孩子睡到自己的房間,態度要明確,不能因為阻力大就妥協,因為這直接關係到孩子的人格發展。如果孩子要求長期與媽媽睡在一張床上,孩子的獨立性和自主性發展會滯後,而且容易出現戀母情結。值得注意的是,分房睡的時間儘量不要放在孩子剛上小學的時候,因為那期間孩子本來就要適應新環境,心理上會承受很多壓力,如果再提出分房睡,孩子很難再有心力應對。
案例—— 八歲女兒被班上小男生『騷擾』
劉女士最近很是頭疼,八歲的女兒甜甜總是被班上一個小男生「騷擾」,「有次去學校接她,剛好看見那個男孩趁甜甜不注意,飛快地過去抱著她在臉頰上親了一下,然後拔腿就跑。」
甜甜告訴她,課間休息的時候,男孩還會偷偷掀她的裙子,說長大後要跟她結婚,這讓她又羞又惱。面對女兒的控訴,劉女士心亂如麻,「現在的孩子也太『早熟』了,一點分寸都沒有,簡直就是『小流氓』,男孩家長真該回去好好管管。」
解讀—— 「父母干涉與否,關鍵取決於具體是怎樣的行為」 胡萍:
十歲以下的孩子在人際交往過程中,要發展與異性的交往能力,還要學會表達對異性的愛和喜歡,他們往往會模仿成人的方式,比如媽媽喜歡自己,會擁抱和親吻,那孩子喜歡另一個人的時候,也很可能用同樣的做法,這種情況下,孩子的行為通常並沒有性的意味,僅僅是情感的表達。
父母干涉與否,關鍵取決於具體是怎樣的行為。如果男孩對女孩的行為是用拉拉手、抱一抱或親一下來表達自己對女孩的喜歡,父母不要將這些行為理解為齷齪或下流,這僅僅是孩子在練習表達喜歡。如果女孩向父母抱怨說自己不願意,父母可以教孩子學會拒絕,「寶貝,如果他下次再這樣做,你可以明確地告訴他『我不喜歡你這樣做』。」如果兩人之間的行為超過了界限,一個孩子利用另一個孩子來模仿成人的性活動,這樣的行為就應該被制止。
不可否認的是,孩子在表達對異性喜歡時,可能尚未學會彬彬有禮,他們會故意去拉拉女生的頭髮或者掀女生的裙子,一些女生對喜歡的男孩的表達也是打這個男孩,父母需要懂得孩子的人際能力發展規律,理解孩子這些行為,進而恰當地處理。針對這個案例,女孩的媽媽可以教女孩拒絕,男孩的父母可以教他尊重對方的身體和意志,父母可以告訴男孩「如果女孩不喜歡你這樣做,你可以換一種方式向她表達你的喜歡,比如做一個小禮物送給她,或者送一本書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