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100萬令吉背後的目的.....坐擁280萬洋房和三項收入(檳州首席部長+州議員+國會議員),需要那些打工仔捐錢救濟?

@ 2016-07-13

籌100萬令吉背後的目的.....坐擁280萬洋房和三項收入(檳州首席部長+州議員+國會議員),需要那些打工仔捐錢救濟?

法庭要求林首長交出100萬令吉的保釋金,其實不是一種為難,而是對林首長身份的認同。前交通部長敦林良實或丹斯里陳廣才亦曾就巴生港口自由貿易區醜聞交出100萬令吉的保釋金。

根據前兩任交通部長的經歷,這100萬令吉交出去後是可以拿回來的,這並不是一個罰款或一去不回頭的款項。

再者,有人認為林首長能坐擁280萬的洋房和三項收入(檳州首席部長+州議員+國會議員),斷不需要那些需要靠勞力奮鬥的打工仔捐錢救濟吧!?

當然,也有人認為林首長所面對的提控是因其私事,即低價購屋,再牽扯到個人公職操守問題,有人認為這是私事,不是為人民請命的公事,不應要求人民解囊支持。

21個小時內,有很多人質疑,這10塊錢該不該捐? 事實上,捐不捐款是個人的選擇,你若支持林首長,就選擇捐款;若不,反之。

然而,在捐款的當兒,給自己一個合理的理由。當然,若你支持林首長,那也是一個合理的理由。但是,如果你想搞清楚這100萬令吉的用意,那就先釐清背後的目的唄!

很多人誤以為是罰款,以為是一去不回頭。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一些人也認為只有籌夠100萬令吉,林首長才能自由活動,不會被關進扣留所。事實上,的確如此。但是,林首長若需要等大家籌足100萬令吉的話,那麼他至少還需要待在扣留所多21小時,就不會在法庭當場獲得自由身。

這種發起群眾捐款的做法,不是救濟一個「靠人民捐款起家」的政黨,而是這一個政黨希望借用人民所釋放出來的認同感,獲得認同和支持。你只要捐10塊錢給一個政黨或社團組織,那就是一份行動上的認同。

往後再有人對此組織說三道四的話,你將毫無疑問地與他同在,追蹤他的新聞或跟進每一件事情的發展,而你對他的支持和憐憫將會更堅固,沒有半點的動搖。

1人10塊錢的意義不在於林冠英的自由,更不是金錢面值上所發揮的意義,而是政治上的危機處理。當100萬令吉在21小時內籌獲的新聞出門後,除了那曾經捐出10元給林首長的民眾雀躍萬分之外,即使沒有捐出10元的你,也感受到林首長的委屈和眾人的支持,而這恰恰是100萬令吉背後的另一個政治目的。

無論最終這一個100萬令吉將會如何處置都好,相信捐款者都毫無異議,畢竟他們給得心甘情願,也給得心安理得,只是從政者的做法,是否妥當,尤其是政治人物高喊經濟不景氣,找不到答應廟會的7萬令吉的贊助,但卻可以號召人民自掏腰包捐款,這需要跳出政治傾向的框框去評定。

摘錄自 林恩霆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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