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醫護人員已經吵了好幾年。自2014醫護人員全面納入勞基法後,似乎超時工作、排班混亂的狀況稍有改善,但至今仍時常看到醫護人員勞權相關新聞。
到底當前護理人員的勞動狀況還有哪些問題?他們的過勞會對就醫產生什麼影響?
1.輪班/排班制度
Photo Credit: Yulin Huang
台灣醫院普遍招不足夠護理人員的情況下,排班製成為護理人員工時不規律一大原因。
時常在新聞報導中見到護理人員就算吊著點滴還是繼續撐著上班,背後原因就是沒有人手可以替補。
不成文的規定——待命制度(ON CALL)
除此之外,在某些醫院為了節省成本,若該時段病人數不多,在護理人員已經排好班的時段會請他們在家休息不要上班,
但這段時間,又不能算真的休假,一旦醫院內病人數增多,又會打電話給該排班護理人員,請他回醫院上班。
實際案例:擔任護理人員10多年的H,分享他自己工作經驗,2014年某天上班前感到身體不適,當天醫院病人大爆滿,請他提早2小時上工,工作到一半身體受不了,去掛了急診後狀況仍沒改善。醫院緊急又請另一位同事過來支援,但那位同事在通勤趕來的途中出了嚴重的車禍,全身多處骨折進加護病房,開了好幾次刀,最後留職停薪,休息了一年才完全恢復。
2. 加班費領不到或被迫便宜「賣假」
根據台灣護理產業工會自2月至4月進行的工時問卷調查,共回收731份,92.9%參與者都有輪班工作的經驗。結果發現這些受訪者中:
25.5%回應他們的工時及排班輪班等並未列入工作規則。 78%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每週最高可達90小時,平均工時為46.6小時,區域醫院超時最嚴重47小時,而門診最高達48.3小時。 68.7%幾乎每天加班,每週中1-3天加班者27%;這些加班者中,31.6%每天超時約1小時,1-2小時有41.8%。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說明,因為醫院人力不足,醫院人員工作過於勞累,很多時候不是找不到人,就是人來了也留不久。在人力短缺的情況下,在職的醫護人員很容易遇到要加班的情形,雖然近期因為勞檢關係,醫院已經陸續改善加班不登記的情形。
在此同時,許多醫院制度規定,累積休假若沒休完會自動歸零消失(如每月結清),而這些加班後休不完的假,醫院會用錢買下,算法卻不是一般加班費加乘0.33或0.66,這些「加班」事實中,只有29.2%依據勞基法支付加班費,45.7%被要求累積時數,平均時薪是146.9元(125-220元),變相讓護理人員便宜「賣假」,卻無法真的有完整的休息時間。
3.護病比偏高─醫護過勞,病人也得不到妥善的照顧
護病比問題,在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的調查中,發現問題仍持續惡化,其中醫學中心為9.6;區域醫院13.1; 地區醫院18.9,高出2015年公布之醫院評鑑標準非常多。
2015年公布之醫院評鑑標準:全日醫學中心<9,區域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