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留學生邵童命案背後的故事:李家可能上訴(圖)

@ 2016-06-25

中國女留學生邵童命案背後的故事:李家可能上訴(圖)

受害人邵童。資料圖

塵埃落定。從案發到開庭宣判,邵童案走過了近兩年的時間。在得知被告人李向南一審被判無期的消息後,《僑報》記者第一時間聯繫到了邵、李兩家的親屬,以及雙方的律師。

和命案初發時記者電詢李向南在哪時的情形一樣,李向南的父親沉默片刻後,只說了一句「你打錯了吧」,便掛了電話,語氣顯得格外低沉。而邵童的表哥周先生只用了一句「不滿意這個結果」來回答記者的問題。

據邵家的民事訴訟律師任世新介紹,雖然李家、邵家在民事訴訟方面達成了和解,李家賠邵家200萬人民幣,但邵家仍很難接受女兒離開的事實。

而李向南的刑事辯護律師盛少林則表示,不清楚李家是否會繼續上訴,也不對此結果發表任何意見。在庭審現場,他曾就美國警方移交給中方的物證及訪談報告「能否作為證據」表示過質疑。

一起跨國刑事案件,證據被認為是定罪和量刑的關鍵,直接關係到了法庭上雙方唇槍舌戰的焦點之一——「李向南是否屬於預謀殺人」。

在開庭前,去年12月底,赴美調查取證的工作組成員之一、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金興聰表示,對於美方偵查機關提供的證據,中方在使用前均通過了公證和認證,他還透露,李向南的供述曾出現與案情調查不符的情況,經測謊儀測驗,發現李在說謊。

但這並不意味著中美雙方的調查取證就是完美的,據金興聰介紹,受害人邵童有兩顆牙齒掉了,一開始美方偵查人員說「沒找到」,可在移送的物證中,牙齒又出現了。當時中方將情況反饋給相關部門後,並未收到結果。

李家可能會上訴

「不排除李家會上訴的可能性,」邵家的民事訴訟律師任世新就邵童案一審的判決這樣說道。他認為,這樣的結果與李向南家的預想可能有些不同。但他也表示,即使李家上訴,維持一判結果的可能性仍較大,「除非出現重大誤判。」

儘管這樣的判決結果早在預計之內,但悲慟不已的邵童父母未前往溫州,拿回這份與他們女兒之死息息相關的判決書。邵童的表哥在微信上對《僑報》記者直接表達了「不滿意」的態度。但在任世新看來,這樣的判決結果是在「合法、可理解的範圍內」。

從2015年年底,任世新開始擔任邵家的民事訴訟律師。據他介紹,即使邵家不與李家達成民事協議,「李向南判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小」,「公檢那邊有種說法是,因此案涉及中美司法合作,要從人道主義出發。」

另外,與李家達成和解,撤回附帶民事訴訟的那一天開始,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講,似乎邵家已「原諒」了李家,無形中為另一個年輕的生命李向南增加了活下來的籌碼。據任世新介紹,李家賠償了邵家200萬人民幣。

據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22日,轟動一時的留美女大學生邵童被殺案,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此前,在庭審現場,曾讓律師和公訴人唇槍舌戰的三個問題中至關重要的兩個——「李向南自首行為是否成立、是否屬於預謀殺人」有了最後的結論,也成為了予以輕判的原因。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向南因感情糾葛掐死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雖然李向南畏罪潛逃8個月, 歸案後避重就輕,社會影響惡劣,但本案在起因和性質上屬於戀愛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此外,李向南有自首情節,在法庭上有強烈悔罪表現。

對於這樣的結論,李家和李家的代理律師盛少林都保持了沉默。但從李向南父親接電話低沉的語氣來看,他們似乎並不滿意這個結果。

緩慢啟動的中美合作

「李向南去了哪裡」?「你們能不能查下李向南去了哪裡」?在確認邵童遇害後,邵童的父母曾這樣問過《僑報》記者。據邵童的母親介紹,她曾哭著打電話去李向南家詢問,誰知道電話剛接通,對方也哭著說不知道。

「邵童案」作為中美合作偵破的跨國刑事案件的典範,在長達半年多的時間內,這件備受關注的命案成了一樁懸案。一邊是社交媒體上七嘴八舌的輿論聲,一邊是停滯不前的案情進展。

據邵童父親介紹,在得知邵童失蹤的消息後,家裡已經向大連、溫州兩地警方都報了案,但兩地均沒有立即立案,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邵童的父親再三強調,「我們不方便說任何事。」

直到邵童確認被害後,2014年10月,美方通過中國駐美大使館和駐芝加哥總領事館將案件情況通報中國警方。2014年10月29日,中國公安部刑偵局向浙江、遼寧兩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發布了立案偵查的通知,要求對李向南「秘密偵控」、採取邊控措施。

此時李向南已經逃到了青海等地,杳無音信。愛荷華州詹森郡檢察官珍妮特·萊尼斯(Janet Lyness)是此案美方的負責人,她在接受《三聯生活周刊》採訪時表示,因為中美之間沒有引渡條例,所以美國警方無法到中國抓人,美方通過大使館向中方 提出了協助調查的請求。「我們認為中方的反應是非常積極的」。

但是這半年內,中方並沒有明確告知邵家是否有抓捕行動。邵童的父親曾敦促過中美雙方採取行動,美方表示無能為力,他們此前從未處理過這種案例。

同樣,邵家的民事訴訟律師任世新也對是否抓捕一事提出過疑問,但溫州的公安局、檢察院對此都拒絕答覆。「我的理解是,因為證據上的欠缺,公安部門不能直接實行抓捕。」

在去年5月李向南主動歸案後,中方才派工作組赴美調查取證。同年的12月底,赴美調查取證的工作組成員之一、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金興聰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表示,主要原因在於「有了李的供述,偵查機關掌握部分案情後」,才能開展跨國調查。

上訴細節由採訪者提供給《僑報》記者。

發現邵童遺體的汽車。資料圖

取證疑點:失而復得的牙齒

在短短一周之內,赴美調查的中方工作組完成了調查取證的工作。從某個角度來說,他們所獲得的相關證據直接決定了李向南的下半生。

庭審當天,公訴人以PPT的形式對案情進行回顧和證據羅列,李向南的律師盛少林發表質疑稱,「美國警方只是移交了物證,還有這些訪談報告,這些東西真的可以算是證據來使用嗎?」

他特別針對訪談報告中,自稱是李向南同學的人的記錄提出疑問,「如何確定這個人是本校的學生呢,並且和李向南沒有過節?」同樣的疑問,受害人邵童的家屬曾提出,他們認為一些關於邵童的描述存在「不妥當」的地方。

「在證據方面的確有一些偏差,」邵家的民事訴訟律師任世新對《僑報》記者說,「但對於定罪是沒有問題的。」至於「偏差」究竟在哪裡,任世新表示不方便發表意見。他再次強調,「在證據認證方面,美中兩方都是沒有問題的,符合法律程序的。」

此外,他還引述了庭審當天,公訴人對盛少林質疑的回擊:「如果我們司法機關對外來的證據沒有確認權,那法律就是空中樓閣了,所有證據也都用不了了。」

據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金興聰接受採訪時表示,由於因為沒有執法和司法調查權,中方工作組不能在美國境內自行調查取證,但對案件當事人的學校、居住場所、案發旅館、在購買作案工具的超市,還有拋屍現場等地都進行了走訪。所有的採用都是合法的。

在移交物證方面,美方物證並不是所有都要移交中方,中方挑取啞鈴、當事人手機等一些關鍵物證。而一些不能移交的,比如生物證據,但都拍了照片、視頻。

按照中國法律,在採用美方數據時,必須經過案發地愛荷華州州務卿公證和中國駐芝加哥總領事館認證。

儘管美方的偵查、收集證據十分詳實,與中方的合作看上去並無差池。但仍存在漏洞, 「被害人邵童有兩個牙齒掉了,美方偵查機關就沒法回答,他們沒有調查出具體原因,只是說屍體高度腐爛,鑑定不出來」。金興聰說。

他還表示,一開始,美方偵查人員說,被害人所缺失的兩顆牙齒沒找到。可後來,在移送的物證中,又出現這兩顆牙齒。雖然中方工作組將該情況反饋給公安部,公安部通過中國駐芝加哥總領事館與美方交涉,但截止去年12月底接受採訪當天仍無沒有結果。

《僑報》記者注意到,死者邵童的屍檢報告里提到了這兩顆「失而復得」的牙齒,「臉右上部中心位置牙齒和側部門牙(右上頜1、2齒)缺失,證實其生前受到外力打擊」。再次落實了李向南「避重就輕」交代犯罪事實的情況。

測謊結果顯示:李向南撒謊

根據溫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宣判,從行李箱、啞鈴等各方面認定李某殺人有預謀。而在最初中國警方對李向南進行調查以及庭審上對他進行審判時,李否認了這一事實。

「買大小不一的啞鈴是為了健身」「買大一號的行李箱是為了搬家」在庭審現場,至始至終很少說話的李向南曾這樣為自己辯護道。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金興聰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表示,在最初調查時,李向南的供述就曾出現與調查不符的情況。

據金介紹,他們曾對李向南進行了測謊。測謊也是主要調查李向南是否有預謀作案?其購買的行李箱、啞鈴等物,到底什麼用途?警方測謊專家設計了10多個問題,但大部分他都撒謊了。

「比如,李說邵用枕頭蒙他,他透不過氣來,他才反抗失手殺害她。測謊調查顯示,他在撒謊,根本沒這回事,他是有預謀殺害邵的」。

「比如,李的供述是行李箱是用來搬家用的,啞鈴是鍛鍊身體用的。實際上,經過測謊調查後,這些都是他用來作案用的,事先準備好的」。在第二次提審李向南後,他才基本做了如實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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