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幼兒的哭鬧應對,除了上次聊到的家庭內哭鬧以外,讓很多家長覺得難以應對的還有家庭外,尤其是公共場合的哭鬧。
提問:徐醫生,我家寶貝每次到超市買東西的時候總是要這要那,要是不給他買,他就躺在哭鬧不休,甚至躺在地上打滾,請問該怎麼應對?
相 比於家庭中的哭鬧,公共場合的哭鬧處理起來稍稍複雜一點,因為有涉及到社交壓力。很多媽媽反映的情況是這樣的:在外面(比如超市)娃大聲哭鬧,旁邊的人都 會行注目禮,當媽的會覺得很尷尬,所以通常在這種社交壓力下,會違心地滿足孩子的要求,只希望他能停下撕心裂肺的哭聲。
然而,孩子是特別聰明的小生物,他們很快就會發現,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哭鬧更有可能達到自己的要求,所以,很多媽媽發現,和孩子獨處時孩子很乖,而一到公共場合,孩子的就有諸多要求了,而且這些要求還非得被滿足,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否則「我就哭給你看」!
從 行為的功能來分析父母和孩子的行為會比較清晰,也比較有趣。任何的行為都是有功能的,為了達到某種目的,不是能完全脫離場景獨自存在的。對於孩子來說,他 在公共場合哭鬧的行為或許是為了得到某樣玩具,某種吃食,也或者只是累了睏了時煩躁發泄。而父母在這個時候用盡方法想要讓孩子的哭鬧停下來,所有的行為, 無論是給孩子買玩具吃食等他想要的東西,還是各種哄勸,甚至打罵(公共場合通常少見),都是希望能逃避孩子的哭鬧,以及哭鬧所帶來的社交壓力。
其 實育兒是一種需要依賴人類本能的行為,有時候又是需要戰勝本能的行為。如果孩子哭鬧,我們本能想嘗試一切方法讓其停止,比如買玩具買吃食,其實在無形中反 而會強化孩子的哭鬧行為,讓他以後在類似的場景中的哭鬧頻率增加。而從父母的角度來說,通過買吃食買玩具就能讓孩子停止哭泣,這樣的結果又會反過來強化父 母在下次孩子哭鬧時滿足孩子要求的行為。
所以,你看,原來父母和孩子之間的行為是互相影響互相強化著的,而如果不做改變,孩子的公共場合哭鬧行為也就會一直繼續,或者在父母數次嘗試改變,但又沒有堅持一致的情況下,甚至升級加劇(具體解釋參考上一篇文章的最後一部分)。
而想要終止公共場合的哭鬧,其實也並不難,具體建議如下:
首先,父母要考慮你和孩子當時所處的公共場合是否允許孩子的哭鬧。比如,如果是鬧市區,街頭,喧鬧的遊樂場等場所,那麼孩子的哭鬧通常是比較能被容忍和接受的。
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能比較頂得住社交壓力,來往人群的眼光和議論,對於寶寶的哭鬧就可以直接參照上一篇文章里的方法即可,即「溫柔的堅持」:肯定和支持情緒,陪伴孩子,不強求孩子不哭鬧,但堅守界限,不滿足其要求,以免強化其哭鬧。
但是,如果當時所處的公共場合是不太能接納和容忍孩子的哭鬧,比如,圖書館、電影院、書店、安靜的咖啡廳等, 或者父母覺得自己很在意別人的眼光和評論,也容易因為被人的評論而改變自己的原則堅持,那麼,在進行「溫柔的堅持」之前,要做的一個重要步驟就是:脫離場景。
舉一個我家小包子哥哥的例子。
在小包子大概2歲的時候,我有一天和大包子一起帶他去超市,在某個擺放水果的位置,有一個動物形狀的裝飾氣球,小包子非常喜歡,坐在推車上的他努力想要去夠那個氣球,在得知那個氣球不能給他之後,他就開始哭鬧:大哭,坐在推車上大力蹬腳,大叫……
當 時那個超市人不多,比較安靜,他的哭鬧聲就特別的惹眼,來來往往的人有的皺眉、有的默笑。在試圖解釋因果關係無效的情況下,我和大包子中斷了購物,無視小 包子的抗議把他抱回了停車場的車子裡。然後,我對他說:「媽媽知道你很喜歡那個氣球,所以拿不到你很傷心。你想哭就哭一會兒吧,媽媽陪著你。」
我 和大包子大概陪小包子在車子裡做了10來分鐘,期間他哭著要回到超市,我們告訴他,等他哭好了,我們再回去,「因為超市不是一個哭鬧的地方」。 他哭了一會,不知道是因為知道再哭也不頂用,還是因為迫切想回到超市裡,他慢慢就停止了哭鬧。這個時候,我再次和他解釋了為什麼那個氣球不能給他的原因, 然後問他還要回去超市繼續購物嗎?他回答是,我告訴他:「回去可以,但是如果你再次哭鬧,我們還是要回到車子裡來的哦!」
在和他「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之後,我們再次回到了剛才那個超市,再次經過那個氣球的時候,小包子說:「媽媽,我只看看,可以嗎?」我回答:「當然可以啊!」之後,小包子很平靜愉快地完成了那次購物。
而且,好像自從那次以後,我的印象中,除了有一次在超市停車場因為在車上睡著被吵醒後大哭以外,小包子再也沒有在超市哭鬧過。有時看到想要的東西,他都會先問問我們,如果我們說「今天沒有計劃買」或者「家裡已經有了」,他基本上可以理解和配合。
這 些大概就是在公共場合孩子哭鬧時的應對方法了,要非常注意的一點是:公共場合的哭鬧處理並不獨立於其他場合而存在,所以,雖然有時因為特殊情況(比如生病 時、坐長途飛機時)可以略微調整,但是父母的育兒方法和策略在大原則上也應該在不同場合基本一致,否則可能看不到明顯的效果。
曾 經有一個朋友家的寶貝經常在超市裡因為要求得不到滿足而哭鬧,我和她分享過我的做法,她後來告訴我,她也有嘗試在孩子哭鬧時把孩子抱進車裡,中斷購物,孩 子在車裡哭了十幾分鐘。我問她:「他是自己停止哭的嗎?」我的朋友回答:「不是,我告訴他,他要是不哭了,我就帶他去買冰淇淋」。
這種做法是不太合適的,因為寶寶的哭鬧行為最終還是實現了它的功能:得到某樣自己想要的東西,即使和一開始哭鬧時想要的物體不一樣,但是還是強化了他的哭鬧行為。
其實,如果稍稍改變一下做法反而有比較好的效果:寶寶哭鬧時給予簡單的接納性的陪伴,但不滿足要求。在寶寶停止哭鬧後,大家一起購物快結束的時候,買一個冰淇淋給他,並告訴他「你剛才安靜地幫媽媽買東西,真棒!為了謝謝你幫媽媽購物,媽媽今天請你吃冰淇淋把!」
這樣孩子就會明白,他通過什麼樣的恰當行為可以獲得合理的獎勵,而哭鬧是很耗氣力的行為,在沒有實現其目的的情況下,孩子自然就會減少哭鬧,而增加可以獲得獎勵的恰當行為了。
最後,幼兒在疲飢餓的狀態下的哭鬧閾值更低,而且哭鬧更難安撫,所以一旦發現這種情況,建議最好能中斷公共場合的活動,儘快讓孩子能吃飯休息。也可以儘量避免在疲勞飢餓的情況下帶孩子出去,比如,一般情況下,孩子在周一傍晚更容易睏倦,因為周日晚上睡得稍晚,周一上一天幼兒園回家後,會比較疲勞,所以周一傍晚就儘量精簡活動內容,讓孩子早點休息。
作者介紹:徐桂鳳 住院醫師·兒童心理科,就職於美國愛荷華兒童醫院,擅長兒童心理及行為保健,正常兒童生長發育指導,兒童心理行為問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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