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混小子成奪冠重要球員:「亂世佳人」JR-史密斯
亂世佳人——JR-史密斯
I was never one to patiently pick up broken fragments,and new.What is broken--and I`d rather remember it as it was at its best than mend it and see the broken places as long as I lived.
我從來不是那樣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們黏合在一起,然後對自己說這個修補好了的東西跟新的完全一樣。一樣東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寧願記住它最好時的模樣,而不想把它修補好,然後終生看著那些破碎了的地方。
這是我在電影《亂世佳人》中最喜歡的一句台詞。
JR-史密斯是一個很有趣的球員。
他 於1985年9月9日出生於美國新澤西州費里霍爾德(Freehold, New Jersey),在2004年NBA選秀大會的首輪18順位被黃蜂隊選中——掐指一算,也已經12年過去了,算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將。然而以高中生身份進入 聯盟的他到目前為止也只有31歲而已,可以勉強用「體無完膚」來形容的壯碩身體上布滿了放任不羈的紋身,而他的打法似乎與他健碩的身材格格不入——要是我 有這種身材,我肯定每場比賽都要找機會衝到內線玩個隔扣,這多過癮!在外線有一搭沒一搭地投三分多浪費天賦!畢竟從他征戰NBA開始,「抽風哥」就是他甩 不掉的標籤。
所以啊,怎麼看,他都不是一個理想的、能輔佐某個超級巨星奪冠的角色球員。像他這樣的球員應該去某個爛隊當過渡階段的球隊老大,或是成為一個有得分爆炸力的第六人,而不是冠軍球隊的首發得分後衛。
但是他做到了。某種意義上來說,這還挺符合他的職業生涯軌跡——不走尋常路嘛!
JR-史密斯從高中時期開始就是個「不安分」的傢伙:1999年,JR-史密斯先是進入斯坦內特高中,不久就轉學到了馬克-克里斯頓高中,接著他又加盟了萊克伍德高中,在這裡他開始為籃球隊效力,但是在這個學校他並沒有堅持太久,然後又去了聖貝內迪克茨預備學校。
由於出色的身體素質,或是說一顆敢打敢拼的大心臟,史密斯在高中的賽場上可以說是如魚得水,他在高中的最後一個賽季場均可以拿得27分6個籃板和5個助攻的全面數據,因此還得到了著名籃球聖地北卡大學教堂山分校——也就是喬丹的母校的邀請。
北卡大學,多少籃球天才夢寐以求的聖地!要是能邀請我,哪怕我不要獎學金去坐板凳也行啊!
可是JR-史密斯不這麼想——能早點進NBA掙錢多好啊,這樣我爸我媽就不用含辛茹苦地打三份工養家了——你真以為他會這麼想?不,彼時的高中生史密斯想的只是「我才不要讀大學呢,聽說大學裡學習成績不好還不讓上場比賽,就我的讀書水平,算了吧」。
嗯,這才符合他的性格嘛。
首輪18順位並不是一個樂透秀,但是好歹能簽下有保證的合同,足夠史密斯浪一會了,就像是剛經歷完高考的大一新生,你很難讓他們徹底收心,好好學習。
2004-05賽季是JR-史密斯的新秀賽季,他場均24.5分鐘里能貢獻10.3分2籃板和1.9助攻的數據,看起來中規中矩,還算是老實,但是到了第二個賽季就跟教練組產生了矛盾,被打入冷宮,整個賽季只出場了55場,場均得到7.7分。
到 了休賽期,公牛隊送出了中鋒錢德勒,換來了JR-史密斯,然而後者屁股都沒坐熱就馬上到了掘金隊。在那裡,他跟著同樣不成熟的球隊老大卡梅隆-安東尼打著 瀟灑的籃球,每個夜晚完成一個360度快攻扣籃,送上幾個浪投,能投進就裝個逼,投不進頂多懊惱一下,晚上在夜店接著嗨——反正戰績壓力有球隊老大扛著, 快意江湖,豈不樂哉?老大要跟紐約的那幫小子們打架,小弟我豈能不赴湯蹈火,禁賽10場也不在話下。
當然,那個時候他也沒想到自己日後會跟梅羅在這塊曾經「並肩作戰」過的球館繼續並肩作戰。
他這樣的球員在NBA也不少見,就如同一葉浮萍,隨波逐流,球場上的專注度是由球隊領袖決定的。安東尼浪,他就跟著浪,後來比盧普斯來掘金隊指揮,他就能跟著好好打。
接 下來的故事其實大家都很清楚,一到休賽期,掘金隊就需要為JR-史密斯擔憂,因為這位板凳悍將幾乎每一年夏天都會鬧事。2007年他飆車,車禍里害死了自 己的一個朋友;2011年他在邁阿密街頭無證駕駛摩托這被捕,實力搶那一年總決賽的頭條;其餘的夜總會鬧事、跟隊友鬧彆扭什麼的就更多了。
終 於,掘金隊這支「包容性」這麼強的球隊也受不了他了。2011年停擺期間,JR-史密斯來到了中國浙江接受社會主義籃球的洗禮,在跟八一隊的比賽中為了自 己的姐姐差點跟中國球迷打了一架。2012年他重回NBA,缺兵少將的尼克斯隊收留了他。儘管一開始他表現不錯,場均拿下18.1分,成為了那個賽季的年 度最佳第六人,讓大家真的以為他成熟了,結果下一個賽季跟尼克斯隊四年合同續約的他又被打回原形,成了球隊「毒瘤」,尼克斯隊繼續半死不活。
大概還是「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吧?跟對了老大真的很重要。
2015年1月6日,克里夫蘭騎士隊和尼克斯隊、雷霆隊達成三方交易,尼克斯後場兩大「毒瘤」伊曼-香波特和JR-史密斯被交易至騎士隊。
我曾看到過一個採訪,JR-史密斯面對攝像機坦言道「安東尼是我的好哥們,跟他打球很開心,但是詹姆斯是個真正的領袖,我願意為他打球」。
一個是「跟(with)他打球」,一個是「為(for)他打球」。
你不得不佩服語言的奇妙之處,一字之差,那感覺就很不一樣了。
在 騎士隊里,雖然JR-史密斯還是首發得分後衛,但是也許他沒有這麼多持球單打的機會了,也許他只能老老實實當個定點投手了,也許他再也不可能成為球隊的二 號人物了——那又有什麼關係呢?也許現在洗盡鉛華的、找到精神領袖的史密斯想的只是「我才不要拚命單打呢,單打還要花心思費力氣過人,就我的腦子,雖然想 得過來,但是太累,算了吧,還是老老實實地跑位蹲點投三分吧」。
嗯,這才符合他的性格嘛。
到底是什麼讓JR-史密斯徹底沉穩下來了呢?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是他的女兒黛米。
賽季開始前,史密斯整理女兒的玩具,準備把那些她不再玩的玩具捐給慈善機構。
「她說,『我不想把這些玩具送人。』我說,『寶貝,這是你必須要做出的犧牲。如果你想要新的玩具,就必須把一些舊的送人。』」史密斯說,「她看著我說,『爸爸,那你要做出的犧牲是什麼呢?』我當時的感覺就是,對啊,我需要去考慮我要做出什麼犧牲?」
史密斯考慮了幾天後終於明白了他該做出什麼樣的犧牲:「我應該將注意力更多地放在自己的防守上。」
她 甚至不知道她做了什麼。」史密斯說,「我經常會說要好好防守,但我從沒做到過。我總是覺得只要我在進攻端發揮出色就是打得很好了。而今年,我決定通過防守 的好壞來判斷自己是否發揮出色。所以我開始看一些出色的防守人是怎麼做的。我看了很多科比在年輕時候的比賽錄像,我觀察他是怎麼用手干擾對手的。以前的我 會這麼做麼?當然不會。」
都說閨女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果不其然,能讓放任不羈的JR沉下心來防守的,也只有他的小情人了。
在總決賽期間,黛米再度發聲,她表示為自己的父親感到驕傲,「我為我的父親感到自豪,因為他在沒有被球隊趕走的情況下,打入了總決賽。」
JR-史密斯在接受賽後採訪時聽到這句話,笑得合不攏嘴,不住地說「這就是我的親閨女,這就是我的親閨女…」。
他的眼神里滿滿的是幸福,畢竟一個男人在外再怎麼熱血拚殺,終究是需要一個溫暖的心靈港灣以求片刻安寧。在球場上,是這支口號「All In」的騎士隊;而在家裡,就是可愛的黛米和去年迎娶的、多年來分分合合的女友朱厄爾。
相 比勇士隊,也許這支騎士隊更需要這一個總冠軍:詹姆斯要為家鄉帶來榮耀,特里斯坦-湯普森可以證明去年夏天簽的不是溢價合同,理察-傑佛森可以戴著戒指 安心退役,凱利-歐文可以憑藉G7一錘定音的三分球超越「一生之敵」約翰-沃爾,凱文-樂福可以暫時躲過輿論對他「不配巨頭身份」的口舌討伐…
而JR-史密斯呢?
他需要這一枚戒指來證明自己快意恩仇的的生涯軌跡是行得通的。既然大家都認為我是毒瘤,那麼我就毒瘤好了。
如果說,庫里的行為是在用生命來證明三分球確實能改變籃球運動,是不為外界所動搖、堅持用自己的方式來證明自己——也就是所謂的「不走尋常路」——那麼JR-史密斯現在可以拍著胸脯說,我做得不比庫里差。